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平遥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西-晋中-平遥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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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2-2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2月24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4日—2025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299****环保局窗口)

通讯地址:平****服务中心政务大厅

邮编:031100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

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处理厂建设项目

**县中都乡北三狼村北350m处

****

**新****公司

项目设计规模为3000m3/d,建设预处理系统、AAO+MBBR系统、深度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及污水收集管网(6488m),并配套相应辅助设施和环保设施

1、加强施工环境管理。

施工期要严格按该《报告表》要求落实“六个百分百”、车辆清洗和生活污水等污染防治措施,规范施工期环保行为,重点做好运输车辆、施工设备尾气和扬尘等污染防治工作。规范车辆清洗、生活污水收集处置和建筑和生活垃圾堆存处置工作,不得随意倾倒。施工设备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施工期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严防噪声扰民。

2、严格落实臭气污染防治措施。

粗格栅、细格栅、气浮池、调节池、A/A/O+MBBR反应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配套臭气收集系统和生物滤池除臭装置,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粉煤灰料仓配套布袋除尘器,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1)排水水质要求:严格按该《报告表》确定的处理工艺和设施建设,运行执行《****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2011)要求,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有效运行;COD、氨氮、TP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其余指标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

(2)在线设施安装要求:按照环保要求,进出水在线监测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完成,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储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规范设立危废暂存间,做到及时收集、分类存储,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严格落实隔声降噪措施。

各种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进行处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6、加强厂区绿化。

7、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落实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等措施,防止废水或污染物渗入土壤,防止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