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东川镇尕牧隆上村沟道治理工程

审批
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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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16********54802x4谢浩成
妥福鹏**省****县
**省**门源****花园东路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门源县**镇尕牧隆上村沟道治理工程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省****县
经度:101.86865,101.86872 纬度: 37.36463,37.36443****环境局
2017-12-08
北环〔2017〕251号
100
8
**海禾****公司
****0104MA758K1N7U
2018-04-30
2025-01-172025-02-20
环保小智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位于门源县**镇尕牧隆上村,属**项目。本项目位于门源县**镇尕牧隆上村,属**项目。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主要建设内容为:沟道治理长度650m,修建堤防两处共70m(其中上游右岸桩号0+000-0+030修建堤防30m,上游左岸桩号0+000-0+040修建堤防40m),谷坊14座,绿化工程(植被面积3824m2)。工程永久占地1840m2,全部为沟道占地,临时用地共587.6m2,其中土石方临时堆放点187.6m2,施工营地4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沟道治理长度650m,修建堤防两处共70m(其中上游右岸桩号0+000-0+030修建堤防30m,上游左岸桩号0+000-0+040修建堤防40m),谷坊14座,绿化工程(植被面积3824m2)。工程永久占地1840m2,全部为沟道占地,临时用地共587.6m2,其中土石方临时堆放点187.6m2,施工营地400m2。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施工期间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照绿色施工标准,加强施工期问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应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开挖方式,分段分区施工,施工现场要设围挡或部分围挡,并适时洒水降尘,风速过大时,停止施工作业。生活区、施工作业区、施工出入口和主要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堆放建筑物料、建筑垃圾及土石方堆放点均要采取防尘网(布)覆盖处理;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渣土及易抛撒材料实行车辆封闭运输;工程用混凝土全部为商砼;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二)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对离环境敏感目标较近的施工区域采取隔声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在夜间(22时~凌晨06时)进行施工,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以免施工造成扰民现象;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管理,合理规划运输时间及路线;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噪声限值标准。 (三)严格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环境管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含沙水及车辆冲洗废水,应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施工场地及堆料场建设雨水截留、导排设施,备有临时挡雨设施,防止雨水冲刷作业面,产生大量雨污水。工程施工过程中禁止在水体中冲洗车辆、施工机械,做好施工机械保养,防止机油泄漏。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居民生活设施或设置防渗旱厕,洗漱废水泼洒降尘。 (四)固体废物环境防治措施。本项目涉及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临时弃土方、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本项目土石方开挖弃土用作回填用土、围堰填筑。本项目不设取料场,所需砂石料从附近砂石料场购买。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加强管理,统一收集,集中堆放,可综合利用部分及时回用,不可回用部分及时清运至指定排放点;禁止施工期随意丢弃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加强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和运输过程中的防尘、防淋措施,避免产生扬尘污染及雨污水影响。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施工红线,尽可能保持植物原有的生活环境。施工期间尽量利用项目产生的挖方,开挖的泥土应及时回填,避免长期堆放;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定点回收,设置生活垃圾专用收集箱,确保100%收集,定****填埋场处置;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和施工营地,对开挖面裸露地表和施工营地采取绿化措施,种植适合该区域生长的植物,以恢复自然景观,减少水土流失,使之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降到最低程度。(1)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严格限定了施工作业范围,未发生在道路红线范围以外施工或重新开辟临时道路的现象,未发生在永久占地占地范围之外的施工活动的现象;施工区域内对施工机械车辆进行了严格管理,规定运输线路,严格禁止进入非施工区,最大限度减轻了施工活动对沿岸植物的影响;施工前对施工营地地面表土进行了剥离并妥善保存,对有条件的区域进行了草皮剥离;施工过程中采用了人工开挖+小型机械设备以及分段施工“边开挖边铺装边回填”的施工方式;对必须临时堆放的弃渣已安排回填并采用密目网遮盖的方式全部遮盖;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了现场和施工营地,对开挖面裸露地表和施工营地采取绿化措施,种植了芨芨草等适合该区域生长的植物,用以恢复自然景观,减少了水土流失,使之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降到了最低程度;在施工区设置了警示牌2个,标明了施工活动区,并加强了施工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以公告、宣传册等形式,教育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禁止到非施工区域活动;施工后进行了场地平整、表土覆盖后播撒了当地土著草种绿化,做到了“工完、料尽、场地清”通过现场踏勘,临时占地面积共587.6m2已恢复至原有地貌。 (2)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含沙水及车辆冲洗废水,设置了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已回用于施工作业;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居民生活设施,洗漱废水已用于泼洒降尘;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发生在水体中冲洗车辆、施工机械等禁止现象,并做好了施工机械保养,保证机械设备完好,防止了油泄漏等现象,做到了严格控制施工生产中设备用油的跑、冒、滴、漏;施工场地及堆料场建设有雨水截留、导排设施等,并备有临时挡雨设施,防止了雨水冲刷作业面而产生大量雨污水,并禁止在雨天施工。 (3)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产生扬尘的作业有土方开挖、回填、建材运输、露天堆放等过程,根据调查,对施工开挖场地采取了湿法作业,提高了施工开挖场地洒水频率,生活区、施工作业区、施工出入口和主要道路都采取了洒水降尘措施;对渠道开挖沿线堆放的临时弃土、建筑物料、建筑垃圾及土石方堆放点均采取了密目网等防尘网(布)遮盖处理;加强了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过程中严格控制了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渣土及易抛撒材料实行车辆封闭运输,并做好了运输车辆的遮盖,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物料的遗撒;在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开挖方式,分段分区施工,避免大风天气开挖;施工现场设置了围挡或部分围挡,并适时洒水降尘,风速过大时,停止了施工作业,施工期废气排放严格执行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4)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车辆,所有施工均安排在昼间进行,未发生夜间(22∶00至次日6∶00)施工的现象,并对离环境敏感目标较近的施工区域采取隔声措施,并在尕牧隆上村(距本项目最近处)设置了声屏障,长为30m,高度为2m;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了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避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现象;加强了施工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规划运输时间及路线;并控制车辆鸣笛,限速行驶,在车辆进出口设置了低速、禁鸣标志。 (5)固废处置措施 项目土石方开挖的弃土已用作回填用土、围堰填筑;建筑垃圾及废弃的各种建筑材料共0.15t,可综合利用部分及时进行了回用,不可回用部分未随意排放,乱堆乱放,在集中堆放统一收集后已清运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置;在施工营地设置垃圾箱收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共0.75t,集中收****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加强了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和运输过程中的防尘、防淋措施,避免产生扬尘污染及雨污水影响。各类固体废物去向明确,且在施工过程中均做到了有效的处置。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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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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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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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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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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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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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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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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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