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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中心2025年包虫病防治用犬驱虫药(吡喹酮咀嚼片)采购询价公告
为进一步巩固**区包虫病防治成果,****控制中心拟采购一批犬驱虫药品(吡喹酮咀嚼片),用于辖区2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犬驱虫工作,现将采购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控制中心2025年包虫病防治用犬驱虫药品(吡喹酮咀嚼片)采购项目。
(二)采购药品数量及规格要求
(三)采购费用:控制在2.5万元以内。
二、资质要求
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或单位,具有相关专业资质、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实施本项目的能力,有实施过同类型的服务项目(提供案例);申请人能自主承担项目,不得委托给其他单位。
三、询价方式
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健康**”向社会公开询价。
四、项目实施流程
(一)项目申报(2025年2月24日-3月5日)
本项目招标只针对社会组织和单位,不针对个人。符合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社会组织和单位,根据自身业务范围、**能力等进行申报。
联系地址:宁****开发区金波南街与济民东路交叉口东50米(**区卫生大楼707室)
联 系 人:王弘昊
联系电话:0951-****805
提供材料:
1.单位资质、报价表一式叁份装入一个档案袋封印并加盖公章,****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公司报价资料不予退还。
(二)项目确定(2025年3月6日)
******控制中心****小组负责对申报机构资质、产品规格、厂家和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审,初步确定项目承接机构或单位后,****卫生健康局党组研究,确定项目承接机构或单位。
(三)项目执行(2025年3月上旬)
1.承接方按照采购公告和合同要求,与******控制中心签订采购合同,由承接方负责供应药品,送货上门。
2.药品验收合格后,承接方按照合同约定向******控制中心报送发票等资料。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报价单位严格按照规格要求参与竞价。
(二)最终提供的药品与前期参与竞价的药品不一致或者不符合规格要求的,不予验收,终止合同。造成的的损失由承接方承担。
六、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规定,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投诉电话:0951-****805提出质疑。******控制中心将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相关供应商。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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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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