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申请与承诺
| 标的名称 |
****体育场路370号**文化大厦东立面广告屏5年租赁权 |
标的编号 |
HJS2025ZC0200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2-25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5-03-03 |
| 转让底价 |
****000 元/年 |
资产所在地区 |
**省,**市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联系人 |
徐小姐、施先生 |
联系电话 |
0571-****5592、0571-****5591 |
| 联系地址 |
**市上**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A座27、2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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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其他
| 其他 |
标的名称:****体育场路370号**文化大厦东立面广告屏5年租赁权 计量单位:/ 所在地:****体育场路370号**文化大厦东立面 数量:/ |
| 其他披露事项 |
1、租赁条件如下: (1)基本情况:面积约1000平方米,显示屏分辨率为25P,目前亮屏时间是7:00-22:30; (2)租赁期:5年;自2025年4月16日起至2030年4月15日止。 (3)免租期:无; (4)租金支付要求:半年一付,先付后用,租期内租金不调整; (5)履约保证金:20万元; (6)用途要求:广告; (7)租赁期间,因承租使用标的资产发生的电费以及相关的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8)装修约定:承租方如需对广告屏进行改造等,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同意手续后,方可进行。 2、根据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签署的合同,租赁期满后,LED广告屏归**文化大厦全体业主所有。原合同将于2025年4月15日到期。 3、根据**文化大厦全体业主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出租方负责广告屏的招租事宜。成交后,由出租方与承租方签署《广告屏租赁合同》,承租方还需与**文化大厦各业主方及出租方另行签订租金支付协议。 4、经原承租方申请,****管理局于2023年11月21日出具《****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许准字[2023]第118号)。 截至信息披露日,该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已到期。 5、广告屏的质量、具体位置、面积等以现场实际为准,租赁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租赁大屏的装修部分不以展示现状为准,租赁大屏在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6、原承租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本次交易相关规则办理报名和报价手续,若其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和报价手续的,视为其自动放弃本次公开交易的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法人/非法人
| 转让方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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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情况 |
法人/非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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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住所) |
**省******广场8号1层夹层6室 |
注册资本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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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李晓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978977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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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类型 |
****公司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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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类型 |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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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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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资监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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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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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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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 批准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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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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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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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议文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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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体育场路370号**文化大厦东立面广告屏5年租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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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底价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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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设置保留价 |
是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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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2、根据出租方经营性房产出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项目不成交。 3、意向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携带承租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成交通知书》、交易记录等文件,并在《成交通知书》签署之日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等交易资金。 承租方完成杭交所材料签署并且付清全部交易资金后,在出租方指定时间地点签署《广告屏租赁合同》、《**文化大厦东立面广告位租金付款协议》。 (2)同意杭交所在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悉知并同意:在租赁期内,承租方需要装修租赁广告屏的,应在装修前将装修计划、图纸和方案书面报出租方备案,****政府有关机关的批准后(如有)方可施工。承租方在装修时,不得损坏和改变原建筑结构和外立面。未经出租方书面认可不得擅自改装、移装或加装。因承租方装修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改造费等)及给出租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应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另,承租方在装修施工期间还应积极遵守出租方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 (5)悉知并同意:承租方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行政部门进行合法审批。 (6)悉知并同意: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广告屏使用的规定,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以及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得擅自投入经营,不得擅自改动原大屏的结构和拆改,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7)悉知并同意: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保证所从事的一切经营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广告屏的安全责任,严禁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广告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给各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8)悉知并同意: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广告屏。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广告屏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损失。 (9)悉知并同意:租赁期间,出租方确因融资等需求需要承租方配合出具相关文件的,承租方承诺予以积极配合。 (10)悉知并同意: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交接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并同意无条件等待该租赁大屏直至交付止,等待期间,不得要求退回履约保证金或修改《广告屏租赁合同》。实际交付时明确租期起始时间,即以实际交付租赁广告屏之日起算租赁期限,自动后延为租赁期满。 (11)悉知并同意:屏体维修:(1)确保屏体正常使用的所有维修工作及相关费用由意向方自行负责,意向方须具备网屏日常维修能力,确保屏幕全年正常点亮,符合**市亮灯办关于广告与亮灯融合方案的相关规定。(2)屏体老化需更换的灯条及所有设备、配件等由承租方自行向现有大屏原品牌方定制采购,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的维修费用。 (12)悉知并同意:承租方****维修队伍(具备高空作业证)并自行配备维修用吊篮等高空作业工具、设备。 (13)悉知并同意:广告位审批:本广告位的城管审批由投放人或承租方自行负责,因审批原因导致的广告位不能正常使用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14)悉知并同意:结构安全检测:每年度需要进行一次第三方专业机构的结构安全检测,检测相关费用及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15)悉知并同意:成交租金仅为广告屏使用费,不包含本项目的维修、电费、结构检测费、网络服务费等所有其他费用。 4、本项目广告屏交付以附件《广告屏租赁合同》文本相关内容为准。 5、本项目承租方须交纳的交易服务费详见挂牌资料。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注册资金250万(含)以上、具有广告经营范围的法人;【执行标准:提交意向方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且经营范围“广告”字样,成立时间自成立日期计算至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意向承租方具有室外LED网屏的安装及维护案例,300平方米以上并正在正常使用的室外网屏案例可供参考;【执行标准:意向承租方提交案例正在履行的合同与照片。】 3、意向承租方不得有与其他报名者相互串通的行为,包括约定成交人、约定部分报名者放弃交易、按照同一主体要求协同竞价等;不得有以各种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行为,包括提供虚假信息、证件或其他材料等;****公司负责人、报名者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关联****公司,不得参加同一交易项目报名;不得有其他影响出租**常交易程序,损害出租方、其他报名者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执行标准:提交承诺书。】 | |||
| 踏勘安排 |
展示时间 |
信息披露期间 |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 联系人 |
朱先生 |
联系电话 |
138****8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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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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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金额 |
50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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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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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方式 |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的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成交通知书》、交易记录、《广告屏租赁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的; (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广告屏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披露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最多**1个周期。 |
竞价方式
| 竞价方式 |
在线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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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线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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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专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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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报价期 |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15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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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时报价周期 |
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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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价幅度 |
30000 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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