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畅途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沥青混合料拌合站项目

审批
河北-承德-承德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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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821MACNA4FU6H黄保忠
黄保忠**省**市**县
**省**市**县孟家院乡小房沟村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建设沥青混合料拌合站项目****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县 ******县
经度:118.143056 纬度: 40.876389****环境局****分局
2024-06-07
承县环评审〔2024〕14号****0821MACNA4FU6H001U
2024-09-206500
90****
****0821MACNA4FU6H****
****0821MACNA4FU6H**市民科环境检测 ****公司
****0293MA0CJYU72L2024-08-15
2025-01-202025-02-21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120LXl0x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沥青混合料10万吨,水稳混合料10万吨年产沥青混合料10万吨,水稳混合料10万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水稳混合料:砂石、水泥、水+投料+搅拌+成品;沥青混合料:沥青(导热油炉加热)、矿粉、碎石、再生料+投料+碎石和再生料烘干+称重配比+搅拌+成品水稳混合料:砂石、水泥、水+投料+搅拌+成品;沥青混合料:沥青(导热油炉加热)、矿粉、碎石、再生料+投料+碎石和再生料烘干+称重配比+搅拌+成品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无组织①原料入厂卸料、贮存及投料粉尘,采用水喷淋TA009进行降尘;车辆运输扬尘采取道路硬化,车辆冲洗,运输苫盖。有组织②水稳混合料生产线投料废气料斗三面围挡,留出一面作为上料口设置软帘,料斗及皮带落料处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水泥仓废气经水泥仓顶自带布袋除尘器TA002-TA003的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水稳混合料拌合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③矿粉仓粉尘经仓顶自带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将含尘废气27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④再生料、冷骨料投料废气的投料口及皮带落料处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TA005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⑤热料处理:碎石物料烘干筛分过程产生粉尘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烘干筒工作时全密闭,物料烘干筛分废气进入重力除尘+布袋除尘处理TA006后经24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再生料烘干滚筒废气、沥青混合料拌合、成品装卸废气先引入碎石料干燥筒内焚烧处理再进入重力除尘+布袋除尘TA006处理后经24m高排气筒(DA006)排放⑥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低氮燃烧TA007后经1根18m高排气筒(DA007)排放;⑦沥青储罐呼吸废气引入一套沥青烟治理系统(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TA008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8)排放;废水:职工生活盥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固废:生产过程中筛分产生的废石料回用于本项目水稳混合料生产线;布袋除尘器收集除尘灰量统一收集,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电捕集废油、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在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导热油产生后直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质检废料直接回用于生产;废气:无组织①原料入厂卸料、贮存及投料粉尘,采用水喷淋TA005进行降尘;车辆运输扬尘采取道路硬化,车辆冲洗,运输苫盖。有组织②水稳料投料、沥青混合料的再生料、冷骨料投料废气收集后进入重力除尘+布袋除尘处理(TA001)后经24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水泥仓废气经水泥仓顶自带布袋除尘器TA007处理后经仓顶25m高呼吸口DA005排放;③矿粉仓粉尘经仓顶自带布袋除尘器TA006处理后,经27m高仓顶呼吸口(DA004)排放;④热料处理:碎石物料烘干筛分过程产生粉尘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烘干筒工作时全密闭,物料烘干筛分废气进入重力除尘+布袋除尘处理TA001后经24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再生料烘干滚筒废气、沥青混合料拌合、成品装卸废气先引入碎石料干燥筒TA003内焚烧处理再进入重力除尘+布袋除尘TA001处理后经24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⑤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低氮燃烧TA002后经1根1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⑥沥青储罐呼吸废气引入一套沥青烟治理系统(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TA004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水:职工生活盥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固废:生产过程中筛分产生的废石料回用于本项目水稳混合料生产线;布袋除尘器收集除尘灰量统一收集,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电捕集废油、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在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导热油产生后直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质检废料直接回用于生产;
再生料、冷骨料投料废气的投料口及皮带落料处废气收集后引入重力除尘+布袋除尘处理TA001后经24m高排气筒排放;减少一个水泥筒仓废气排放口、减少水稳混合料排放口1个、沥青混合料生产线投料废气排放口一个,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①厂区功能分区明确,厂房和各构筑物建设符合消防标准,人和货物分流。 ②在导热油炉及沥青罐区建设围堰,以防储罐泄漏的液体可以在围堰内扩散,不进入外部环境。同时配备消防沙、铁锹、防毒面具、消防器材等必须的应急物资,具体要求应参照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③采用优质天然气气化阀等装置,阀门定期检修维护,泄漏报警装置;厂区消防设施、用电设施、防静电设施等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④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危废贮存间并建立严格的危废管理制度,配备专人对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装卸人员必须按照规定采用一定的搬运工具,不得损坏包装物和包装容器,不得将危险废物倒置、洒落、渗漏,谨防污染环境。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等具体操作要求可参见固废章节,应根据(**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指南-产废单位,2023版)中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严格进行危险废物的相关事项的管理。 ⑤废气治理措施选用优质设备,并配备备用零配件;制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定期维护保养。 ⑥项目场地内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同时源头上应采取预防跑冒滴漏的措施。按正常操作流程操作储罐及油炉,以预防因不熟悉操作流程和失误操作导致的泄漏和火灾爆炸事故。 ⑦应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4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等文件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应包含危险废物风险分析专项内容,向企业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注意编制的应急预案应与周边应急系统衔接。 ⑧运营期加强对各风险源开展风险排查,发现异常立即停产维修,加强环境管理。①厂区功能分区明确,厂房和各构筑物建设符合消防标准,人和货物分流。 ②在导热油炉及沥青罐区建设围堰,以防储罐泄漏的液体可以在围堰内扩散,不进入外部环境。同时配备消防沙、铁锹、防毒面具、消防器材等必须的应急物资,具体要求应参照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③采用优质天然气气化阀等装置,阀门定期检修维护,泄漏报警装置;厂区消防设施、用电设施、防静电设施等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④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危废贮存间并建立严格的危废管理制度,配备专人对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装卸人员必须按照规定采用一定的搬运工具,不得损坏包装物和包装容器,不得将危险废物倒置、洒落、渗漏,谨防污染环境。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等具体操作要求可参见固废章节,应根据(**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指南-产废单位,2023版)中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严格进行危险废物的相关事项的管理。 ⑤废气治理措施选用优质设备,并配备备用零配件;制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定期维护保养。 ⑥项目场地内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同时源头上应采取预防跑冒滴漏的措施。按正常操作流程操作储罐及油炉,以预防因不熟悉操作流程和失误操作导致的泄漏和火灾爆炸事故。 ⑦应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4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等文件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应包含危险废物风险分析专项内容,向企业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注意编制的应急预案应与周边应急系统衔接。 ⑧运营期加强对各风险源开展风险排查,发现异常立即停产维修,加强环境管理。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沥青烟(吨/年) 苯并芘(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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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812 0 0 0 1.812 1.812 /
0 0.715 0 0 0 0.715 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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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206 0 0 0 0.206 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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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气:无组织①原料入厂卸料、贮存及投料粉尘,采用水喷淋TA009进行降尘;车辆运输扬尘采取道路硬化,车辆冲洗,运输苫盖。有组织②水稳混合料生产线投料废气料斗三面围挡,留出一面作为上料口设置软帘,料斗及皮带落料处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水泥仓废气经水泥仓顶自带布袋除尘器TA002-TA003的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水稳混合料拌合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③矿粉仓粉尘经仓顶自带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将含尘废气27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④再生料、冷骨料投料废气的投料口及皮带落料处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TA005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⑤热料处理:碎石物料烘干筛分过程产生粉尘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烘干筒工作时全密闭,物料烘干筛分废气进入重力除尘+布袋除尘处理TA006后经24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再生料烘干滚筒废气、沥青混合料拌合、成品装卸废气先引入碎石料干燥筒内焚烧处理再进入重力除尘+布袋除尘TA006处理后经24m高排气筒(DA006)排放⑥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低氮燃烧TA007后经1根18m高排气筒(DA007)排放;⑦沥青储罐呼吸废气引入一套沥青烟治理系统(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TA008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3/5161-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 低排放标准》 (DB13/2167-2020);《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 废气:无组织①原料入厂卸料、贮存及投料粉尘,采用水喷淋TA005进行降尘;车辆运输扬尘采取道路硬化,车辆冲洗,运输苫盖。有组织②水稳料投料、沥青混合料的再生料、冷骨料投料废气收集后进入重力除尘+布袋除尘处理(TA001)后经24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水泥仓废气经水泥仓顶自带布袋除尘器TA007处理后经仓顶25m高呼吸口DA005排放;③矿粉仓粉尘经仓顶自带布袋除尘器TA006处理后,经27m高仓顶呼吸口(DA004)排放;④热料处理:碎石物料烘干筛分过程产生粉尘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烘干筒工作时全密闭,物料烘干筛分废气进入重力除尘+布袋除尘处理TA001后经24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再生料烘干滚筒废气、沥青混合料拌合、成品装卸废气先引入碎石料干燥筒TA003内焚烧处理再进入重力除尘+布袋除尘TA001处理后经24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⑤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低氮燃烧TA002后经1根1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⑥沥青储罐呼吸废气引入一套沥青烟治理系统(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TA004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导热油炉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折算最大值2.3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这是最大值为25mg/m3,林格曼黑度<1,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3/5161-2020)表1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5mg/m3,SO2排放浓度≤10mg/m3,NOx排放浓度≤50mg/m3,林格曼黑度≤1级)。 沥青储罐净化设备出口沥青烟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0.6mg/m3、排放速率为2.90×10-3kg/h,苯并[a]芘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9×10-5mg/m3、排放速率为7.95×10-9kg/h,满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沥青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75mg/m3(建筑搅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3kg/h;苯并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0.3×10-3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085×10-3kg/h要求。 水泥仓呼吸废气排放口的颗粒物浓度为2.4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 低排放标准》 (DB13/2167-2020)表 1 中“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的浓度限值,≤10.0mg/m3; 矿粉仓呼吸废气排放口的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5mg/m3,排放速率为8.08×10-4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120mg/m3,排放速率≤17.87kg/h; 烘干筛分等废气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折算最大值为19.4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折算最大值为49mg/m3,林格曼黑度<1,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 1 ** 炉窑标准(干燥炉、窑)、表2标准及《**省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冀环大气[2019]607号)要求、关于印发《**市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承环办[2020]72号),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林格曼黑度≤1的要求;沥青烟最大排放浓度为6.5mg/m3,排放速率为0.552kg/h;苯并[a]芘最大排放浓度为2×10-6mg/m3,排放速率为1.71×10-7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沥青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75mg/m3(建筑搅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7kg/h;苯并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0.3×10-3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167×10-3kg/h要求。 2、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分析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差值为0.22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标准要求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标准。苯并[a]芘未检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苯并[a]芘排放浓度≤0.008μ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 厂界东、南、西、北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3dB(A),夜间最大值为4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区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危废贮存间为重点防渗区,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防渗层为至少l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进行防渗;沥青罐区、导热炉区域及产品卸料区为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7cm/s要求进行防渗;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危废贮存间为重点防渗区,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防渗层为至少l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进行防渗;沥青罐区、导热炉区域及产品卸料区为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7cm/s要求进行防渗;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生产过程中筛分产生的废石料回用于本项目水稳混合料生产线;布袋除尘器收集除尘灰量统一收集,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电捕集废油、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在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导热油产生后直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质检废料直接回用于生产; 固废:生产过程中筛分产生的废石料回用于本项目水稳混合料生产线;布袋除尘器收集除尘灰量统一收集,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电捕集废油、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在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浩昌杰****公司处置,废导热油产生后直接交由**浩昌杰****公司处置;质检废料直接回用于生产;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①厂区功能分区明确,厂房和各构筑物建设符合消防标准,人和货物分流。 ②在导热油炉及沥青罐区建设围堰,以防储罐泄漏的液体可以在围堰内扩散,不进入外部环境。同时配备消防沙、铁锹、防毒面具、消防器材等必须的应急物资,具体要求应参照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③采用优质天然气气化阀等装置,阀门定期检修维护,泄漏报警装置;厂区消防设施、用电设施、防静电设施等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④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危废贮存间并建立严格的危废管理制度,配备专人对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装卸人员必须按照规定采用一定的搬运工具,不得损坏包装物和包装容器,不得将危险废物倒置、洒落、渗漏,谨防污染环境。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等具体操作要求可参见固废章节,应根据(**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指南-产废单位,2023版)中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严格进行危险废物的相关事项的管理。 ⑤废气治理措施选用优质设备,并配备备用零配件;制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定期维护保养。 ⑥项目场地内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同时源头上应采取预防跑冒滴漏的措施。按正常操作流程操作储罐及油炉,以预防因不熟悉操作流程和失误操作导致的泄漏和火灾爆炸事故。 ⑦应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4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等文件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应包含危险废物风险分析专项内容,向企业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注意编制的应急预案应与周边应急系统衔接。 ⑧运营期加强对各风险源开展风险排查,发现异常立即停产维修,加强环境管理。 ①厂区功能分区明确,厂房和各构筑物建设符合消防标准,人和货物分流。 ②在导热油炉及沥青罐区建设围堰,以防储罐泄漏的液体可以在围堰内扩散,不进入外部环境。同时配备消防沙、铁锹、防毒面具、消防器材等必须的应急物资,具体要求应参照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③采用优质天然气气化阀等装置,阀门定期检修维护,泄漏报警装置;厂区消防设施、用电设施、防静电设施等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④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危废贮存间并建立严格的危废管理制度,配备专人对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装卸人员必须按照规定采用一定的搬运工具,不得损坏包装物和包装容器,不得将危险废物倒置、洒落、渗漏,谨防污染环境。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等具体操作要求可参见固废章节,应根据(**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指南-产废单位,2023版)中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严格进行危险废物的相关事项的管理。 ⑤废气治理措施选用优质设备,并配备备用零配件;制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定期维护保养。 ⑥项目场地内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同时源头上应采取预防跑冒滴漏的措施。按正常操作流程操作储罐及油炉,以预防因不熟悉操作流程和失误操作导致的泄漏和火灾爆炸事故。 ⑦应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4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等文件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应包含危险废物风险分析专项内容,向企业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注意编制的应急预案应与周边应急系统衔接。 ⑧运营期加强对各风险源开展风险排查,发现异常立即停产维修,加强环境管理。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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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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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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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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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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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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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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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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