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735********24201
二、合同名称:**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区百官街道市民大道1007号
联 系 方 式:****7819
供应商(乙方):****
地 址:东街260号金丰大厦商务楼7层
联 系 方 式:0575-****7149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按照“三年一轮审”计划全区20个乡镇(街道)共计审计118个村
服务要求:1.1受托人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名单和时间要求开展并完成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
1.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有权依法开展农村集体审计工作,不受被审计单位及相关人员的干扰;
1.3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严肃性、严格性由受托人负责;
1.4受托人在接收审计资料时,应办理审计资料接收单;因受托人的原因造成审计资料丢失、损毁的,受托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1.5受托人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复印被审计单位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与审计有关的被审计单位的业务现场和设施,可以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必要的配合、协助;
1.6因委托人变更计划,或审计单位未及时提供审计资料及工作配合,经协商未果的,受托人可合理延期出具审计报告;
1.7受托人不得利用审计便利侵害被审计单位合法权益和与审计有关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审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8遵守审计纪律,保守审计秘密;
1.9接受并完成委托单位的业务要求;接受委托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服务期限:所有村(118个)的审计必须在2024年12月31之前完成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2025-01-03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沈彩君,刘梁勇,钱丹丹
九、验收意见:验收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