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2025年2月20日,****政府以《******局关于**区2025年第五批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准函〔2025〕35号)批准征收土地0.7079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
2、建设项目:****泵站工程;
3、土地用途: 公用设施用地等
二、征收土地范围和位置(见附图)
**白塘口村城市、西至白万路、南至白塘口村城市、北至白塘口村城市;
三、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辛庄镇白塘口村集体土地 0.7079公顷(合10.6185亩),具体情况如下:
| 地类名称 |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
征收土地面积(亩) |
| 耕地 |
0 |
0 |
| 园地 |
0 |
0 |
| 林地 |
0 |
0 |
| 牧草地 |
0 |
0 |
| 其他草地 |
0 |
0 |
| 其他农用地 |
0 |
0 |
| 建设用地 |
0.7079 |
10.6185 |
| 未利用地 |
0 |
0 |
| 合计 |
0.7079 |
10.6185 |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 235.5万元/公顷,计166.71045万元。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采取货币方式进行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帐。
不涉及村民住宅 、 其他地上附着物 和 青苗补偿。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本次征收土地地类为建设用地,不涉及农业人口安置。
六、征收土地工作安排
(一)征地补偿费用拨付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征地补偿****人民政府******局**分局、辛庄镇 人民政府等单位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拨付。
(二) 交付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逾****人民政府将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2025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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