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因我校位于**县古峰镇达顺路41--87号、古峰镇达顺路89--113号及东环中路31、33号店面,分别于2025年10月31日、4月30日、8月31日到期,根据我校于2025年2月17日专题会议精神,将启动新一轮店面租金招租评估,现拟选聘一家资产评估机构对以上对外公开招租店面进行租金评估,租期三年,现诚邀具备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参加比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租赁事项清单
项目一:位于**县古峰镇达顺路41--87号店面,共23间,面积约690平方米,用途商铺,出租期限3年,面积约690平方米
项目二:位于**县古峰镇达顺路89--113号店面,共13间,出租面积约503.5平方米,用途商铺,出租期限3年
项目三:位于**县古峰镇东环中路31、33号店面,共2间,出租面积约58.41平方米,用途商铺,出租期限3年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最终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准。
但若评估结果与原数据存在重大差异(如面积误差超过5%或租期冲突),评估机构需与校方协商确认调整方案,并书面备案。
二、拟委托单位条件
1、经依法登记设立,取得资产评估资质及房地产机构估价资质,并正常经营。
2、优先考虑在**地区设有分支机构的机构。
3、能按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4、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被有关部门处以执业活动相关的处罚、行业协会自律惩戒期限已满。
5、具有2名以上(含2名)资产评估师及房地产估价资质2名以上(含2名)。
三、报价内容及要求
1、评估计费标准参照《****物价局关于制定**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14〕282号),以评估租金总价作为计价依据,每个项目不低于标准收费2折,不高于标准收费的6折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的,按否决其投标文件处理。
2、为圆满完成资产评估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伙食费以及差旅住宿费等,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四、参选资料相关要求
(一)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单位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
(六)具有2名以上(含2名)资产评估师及房地产估价资质2名以上(含2名)加盖单位公章。
(七)以上所有参选资料在开标时密封递交。标书代写
五、开标时间、地点、中标原则标书代写
(一)
1、参选单位标书文件邮寄或现场送达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上午10点整。(迟于10点送达的,按放弃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2、接收报价文件地址:**省**县古峰镇东棠大道08号总务处(****高中部),
联系电话:0593--****676;
3、开标时间:2025年3月3日上午10点整。标书代写
4、开标地点:**省****高中部综合九楼小会议室标书代写
(二)招标人对投标人资质及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
(三)在符合资质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若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通过现场摇球或抽签的方式选中中标人。
六、 联系人
联系人:陆老师
电 话:0593-****676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中选机构应配备专门的项目联系负责人且具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中选机****公司的要求,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在后续工作中,如出现不配合解决资产评估相关问题,且经校方通知整改,中选机构仍未在3日内进行整改的,****公司有权中止委托合同关系,且不赔偿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三)若截止到2025年2月28日上午10点整收到的****公司则本次选聘工作予以作废,收到的报价文件将于废弃,不予退还。
(四)中标结果将在****网站发布。
(五)公平竞争声明:本次选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禁止任何形式的围标、串标行为。
3.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扫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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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