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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81MA5P4J2D1C | 建设单位法人:杨敏秋 |
| 越伟銘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市 |
| ****创业园大业核心区 |
| **泰森新纺织产业****处理中心)(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1-N7721-水污染治理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市 ****创业园大业核心区 |
| 经度:111.215216 纬度: 22.93659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8-12 |
| 梧审批环评字〔2021〕3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2-03-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0 |
| 637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81MA5P4J2D1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820564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820564E | 竣工时间:2022-05-19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12-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forum.php?mod=viewthread tid=****316 page=1 extra=#pid****001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一期建设工业污水处理规模为1.7万m3/d,分为两套处理系统,其中高盐高浓废水(染色废水)处理系统0.85万m3/d,低盐低浓废水(前处理废水)及低盐高浓废水(后整理废水)处理系统0.85万m3/d,共用一套独立处理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一期建设工业污水处理规模为1.7万m3/d,分为两套处理系统,其中高盐高浓废水(染色废水)处理系统0.85万m3/d,低盐低浓废水(前处理废水)及低盐高浓废水(后整理废水)处理系统0.85万m3/d,共用一套独立处理系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高盐高浓废水(染色废水)处理工艺:物化+水解酸化+活性污泥法+深度处理+人工湿地;****建设处理能力0.85万m3/d,占地34亩。低盐低浓废水(前处理废水)及低盐高浓废水(后整理废水)共用一套独立处理系统,处理工艺:物化+水解酸化+活性污泥法+深度处理,其中前处理废水直接进入深度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高盐高浓废水(染色废水)处理工艺:物化+水解酸化+活性污泥法+深度处理+人工湿地;****建设处理能力0.85万m3/d,占地34亩。低盐低浓废水(前处理废水)及低盐高浓废水(后整理废水)共用一套独立处理系统,处理工艺:物化+水解酸化+活性污泥法+深度处理,其中前处理废水直接进入深度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前处理废水“水解酸化+活性污泥法+深度处理” 处理后,直接回用于产业集聚区内企业生产工序(与后整理废水共用处理设施)、后整理废水“物化+水解酸化+活性污泥法+深度处理” 处理后,直接回用于产业集聚区内企业生产工序;染色废水“物化+水解酸化+活性污泥法+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人工湿地进一步处理后排入诚谏河;前处理废水和后整理废水处理后回用,污水处理厂废水回用率50%;染色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人工湿地:人工湿地采用厌氧塘浮水植物区+过滤复氧区+潜流竖流区(高效垂直潜流湿地)串联组合工艺。采取有效措施,收集主要构筑物(即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污泥浓缩池和污泥脱水间)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统一处理后通过高15米的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中的氨、硫化氢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要求。一期工程设置1根15米高的排气筒,在排气筒设置规范化永久环保监测平台和环保采样监测孔。对无组织排放废气采取有效措施,厂界排放的氨、硫化氢须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的二级标准值要求。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及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按《报告书》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原则,按《报告书》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要求临时贮存并及时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厂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前处理废水“水解酸化+活性污泥法+深度处理” 处理后,直接回用于产业集聚区内企业生产工序(与后整理废水共用处理设施)、后整理废水“物化+水解酸化+活性污泥法+深度处理” 处理后,直接回用于产业集聚区内企业生产工序;染色废水“物化+水解酸化+活性污泥法+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人工湿地进一步处理后排入诚谏河;前处理废水和后整理废水处理后回用;染色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人工湿地:人工湿地采用厌氧塘浮水植物区+过滤复氧区+潜流竖流区(高效垂直潜流湿地)串联组合工艺。已收集集水池、水解酸化池恶臭气体,其中集水池臭气经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已设置采样监测孔及平台,废气中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要求;水解酸化池恶臭气体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已设置采样监测孔及平台,废气中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要求;污泥经密闭管道提升至密闭污泥中转浓缩池后压滤,污泥脱水间一次建成设备分期安装,为便于二期、三期安装设备暂未收集废气处理;厂界氨、硫化氢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的二级标准值要求。后续二期、三期建成后污泥浓缩、脱水间收集废气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厂界排放的氨、硫化氢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的二级标准值要求。设置提升泵房,对泵类设施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公司)处置,污泥委托**市****公司处置,栅渣委托**市****公司清运。项目固废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清运。 |
| 废气处理设施增加1套,由于集水池与水解酸化池距离较远,分别收集废气处理,其中水解酸化池废气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集水池区域废气收集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分区防渗原则落实各项防渗措施。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厂区池体设计采用抗渗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小于C30,抗渗等级P6,迎水面采用HDPE防渗膜。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m,K≤10-7cm/s;采用水泥地面、C15砼垫层、3:7水泥土夯实。 此外,项目设置了3口地下水监测,开展例行监测。 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生态环境局备案。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310.25 | 0 | 0 | 0 | 310.25 | 310.25 | |
| 0 | 124.1 | 155.125 | 0 | 0 | 124.1 | 124.1 | |
| 0 | 4.685 | 15.5125 | 0 | 0 | 4.685 | 4.68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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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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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28.281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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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高盐高浓废水处理系统 | 除总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Ⅴ类标准,印染废水特征污染物二氧化氯、硫化物、苯胺、总锑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企业直接排放限值及2015年修改单要求外,其他污染物均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要求,处理达标后进入人工湿地进一步处理后一期工程尾水排入诚谏河 | 已建成高盐高浓废水处理系统 | 在厂区总排口采样监测水温、pH值、色度、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六价铬、苯胺类、硫化物、二氧化氯、可吸附有机卤素(AOX)、总锑 | |
| 2 | 低盐高浓(低盐低浓)废水处理系统 | 前处理废水、后整理废水处理后回用于产业集聚区内的企业生产工序不外排,回用水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20)附录C回用水水质建议的要求 | 已建成低盐高浓(低盐低浓)废水处理系统 | 在低盐高浓(低盐低浓)废水处理系统出口监测水温、pH值、电导率、色度、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苯胺类、硫化物、铁、锰 | |
| 3 | 人工湿地 | / | 建成人工湿地,进一步减轻外排尾水对地表水体的影响 | / |
| 1 | 生物除臭设施 | 项目除臭系统排气筒排放的硫化氢、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恶臭污染物NH3、H2S、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的二级标准值。 | 已建成2套生物除臭设施,其中集水池臭气配套一套,水解酸化池臭气配套一套 | 分别在除臭设施出口设置采样监测点,监测氨、硫化氢,并在厂界设置监测点,监测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设置泵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设置泵房隔声 | ****中心东南西北四周监测昼、夜噪声 |
| 1 | 按分区防渗原则落实各项防渗措施。 | 厂区池体设计采用抗渗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小于C30,抗渗等级P6,迎水面采用HDPE防渗膜。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m,K≤10-7cm/s;采用水泥地面、C15砼垫层、3:7水泥土夯实。 此外,项目设置了3口地下水监测,开展例行监测 |
|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按《报告书》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原则,按《报告书》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要求临时贮存并及时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厂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公司)处置,污泥委托**市****公司处置,栅渣委托**市****公司清运。项目固废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清运。 |
| 1 | 设置事故应急池。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 已设置事故应急池。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生态环境局备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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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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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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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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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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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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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