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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校园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悉。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中心小学校园安全防范管理,维护校园的正常治安环境,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2501-361121-04-04-903132项目。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广信区应家乡应****中心小学内),临佛里段。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对校园信息化基础设施进行构建,包括综合布线、网络、安防系统、广播等模块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
1、综合布线:数据模块556个,单口面板71个,双口面板242个,六类非屏蔽网线130箱,六类24口配线架34套,六类跳线599根等,主光纤1500米,光纤配线架1个,光纤熔接120芯等;
2、网络设备:出口防火墙1台,企业级路由器1台,交换机2台(核心1台、汇聚1台)等;
3、安防系统:网络枪机摄像机96台,全景摄像机1个,硬盘录像机2台,硬盘14块,拼接屏显示单元4台,超五类非屏蔽双绞线35箱等;
4、IP广播系统:IP广播服务器1台,监听音响(主+副)1对,教室音响75台,IP功放(350W)5台,走廊壁挂喇叭104台等;及中心机房无边防静电地板、静电地板支架、安装调试服务费等配套设施。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118.10万元,其中:**工程费111.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0.80万元,预备费5.62万元。资金****小学2024年秋季开学拟急需实施项目资金。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申请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020〕022号)、关于下达地方教育附加返还原征地资金的通知(饶广信财教〔2024〕83号)。
七、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市****委员会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