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儿童之家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
**县儿童之家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二、项目金额
基层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叁拾陆万元(¥:360000.00元)。
三、资金来源
2025年省级基层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四、项目实施地点
安****社区儿童之家
安****社区儿童之家
安****社区儿童之家
安****社区儿童之家
******社区儿童之家
五、服务内容
详见附件《250****社区)儿童之家服务能力提升项管理服务基本要求》
六、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民办非企业、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参与本项目核心团队成员的简历、成功案例等,以证明其专业能力和项目执行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26日至2月28日上午9点00分至下午17点00分标书代写
八、磋商地点及时间:2025年3月3日下午14点30分,****六楼会议室
九、磋商时单位需提交下列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登记证书;2.资质证书;3.授权委托书
十、磋商单位:****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徐青花 联系电话:183****6309,邮箱****@qq.com
附件:《250****社区)儿童之家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管理服务基本要求》
****
2025年2月25日
附件:
250 ****社区)儿童之家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管理服务
基本要求
一、项目实施点的选择
(一)民政部门单独或****社区)儿童之家,具备开展服务和活动必要的场所,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二)全省易地扶贫搬**置区或者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和困境儿****社区)儿童之家。
二、服务对象
辖区 0-18 岁儿童,重点为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和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关爱服务。
三、服务内容
(一)驻点服务。
1.游戏活动。组织开展健康、趣味的游戏、娱乐、体育、社会实践、科学体验等活动,寓教于乐培养有益儿童全面健康成长的兴趣爱好。
2.学业辅导。为有需要的儿童提供作业辅导、阅读等服务。
3.社会融入支持。组织开展地方文化介绍、社区环境熟悉、社会交往能力培养、社区公益活动等社会融入服务。
4.心理健康辅导。组织开展生命教育、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励志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5.安全教育指导。组织开展防欺凌、防性侵、防诈骗、防暴力伤害以及抵制毒品、文身等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防溺水、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宣传教育。6-9 月主题活动要重点突出防溺水宣传。
6.家庭养育指导。组织开展公益讲座、宣讲培训、亲子活动等,引导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普及儿童心理健康基础知识,帮助掌握科学管教和科学养育方式。
(二)摸排监测。
协助村(居)儿童主任,及时将服务过程中发现的家庭生活困难、自身残疾、监护薄弱、流浪、心理和行为异常等问题的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境儿童纳入重点对象台账。
(三)家庭探访。
在村(居)委会指导下,对纳入重点对象台账的儿童家庭开展必要的走访探访,组织重点对象参与儿童之家活动,提供个案帮扶。向监护人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儿童福利政策,引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开展家庭养育指导,普及心理健康常识和科学养育知识,引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关注子女心理健康,密切亲子关系;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提醒,协助排除潜在风险,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效减少用火、用电、溺水等安全事故和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发生。
(四)转介服务。
认真执行强制报告制度,对于工作中发现符合救助保障政策的,及****委员会,为儿童及其家 庭申请
办理并跟踪落实有关保障待遇。对于罹患精神疾病等情况
的,及时与家长、学校、乡镇(街道)沟通,并协助开展有关救助帮扶。儿童之家应同时建立转介服务档案,对转介服务对象进行登记、跟踪服务。
(四)**链接。
鼓励承接儿童之家服务的第三方社会组织主动链接慈善**,统筹慈善资金和社会力量支持儿童之家开展各类主题活动,依托儿童之家为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关爱服务。
四、有关要求
1.“儿童之家”开放时间应为周一至周五下午17:00-20:00,周末、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上午10:00-下午15:30,****学校课程安排、当地作息习惯作适当调整,每周累计开放时间不少于 26 小时,且周末、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必须每天开放,如来儿童之家儿童偏少,应主动开展外展延伸服务,****社区。鼓励各地根据实际需要**服务时限,未开放期间,工作人员结合实际开展家庭探访和档案梳理。
2.承接项目的第三方机构在每个项目点至少配备 1 名专职驻点人员,同时安排专业社工对专职驻点人员定期开展培训,并对项目点的关爱服务工作进行督导。
3.驻点服务中,游戏活动、学业辅导、兴趣培养等 3 项服务为常态化开展。社会融入支持、心理健康辅导、安全教育指导、家庭养育指导等 4 项服务,按月制定计划,每**少开展 1-2 场 (次)主题活动,每次时长不得少于 60 分钟;重点对象儿童在常态化参与驻点服务同时,每月至少参与 1-2 场(次)主题活动。每次主题活动后要收集整理活动方案、签到册、活动简报、图片等资料。
4.通过入户走访、转介服务等方式为辖区儿童特别是重点对象儿童提供个性化服务及个案帮扶。在季节交替、开学及考试前后、毕业季、升学季等特殊时段,对重点对象儿童采取驻点集中辅导和家庭探访个别干预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心理疏导和情绪抚慰。
5.驻点服务人员上岗前,须开展无犯罪记录查询,工作期间认真执行强制报告制度。
6.加强“儿童之家”场地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强化服务期间安全防范,防止发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