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疑 人: **华科****公司
地 址: **市**区**大道东段龙祥路41号大唐盛世三期B11号楼一层111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 董鸿亮
委托代理人: 李** 电话: 158****0208
质疑事项1:横州市教育城域网服务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11.学校端网络出口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学校端网络出口管理的技术参数要求,并未明确1000M出口、500M出口及200-300M出口需要提供的数量。事实依据:
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仅明确本项目需要采购的1000M、500M、300M及200M线路接入数量。****学校端网络出口管理数量。根据《****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网建设项目设计方案(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桂教网信〔2024〕8号)中《**教育网建设项目设计方案(2023年修订版)》要求,学校端网络出口管理属于选配项,****学校现状再统筹采购。****学校端网络出口管理服务数量,供****学校需要部署设备,整体需要部署多少设备,无法评估具体的项目成本,无法做出准确的评估以确定是否响应。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需求不明确、不完整,属于以不合理条款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公司质疑事项1的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服务需求一览表→技术服务参数要求→“一、……本项目的服务范围是横州市368所****教育局……”及(五)城域网链路服务中已明确:“1.参照PTN/PON/IPRAN/OTN等网络技术标准,提供点对点专线,端到端电路平均网络延时≤50ms;端到端电路丢包率≤1%。共计369条专线汇聚组成城域网,并汇聚至****大学(**教育专网骨干网的城市汇聚节点),其中54条线路不低于1Gbps,38条线路不低于500Mbps,110条线路不低于300Mbps,167条线路不低于200Mbps(详见附件1)”,同时,采购需求附件1:接入单位清单已有详细数量要求,****公司所述“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需求不明确、不完整,属于以不合理条款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请贵公司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故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
该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事实依据:
根据服务参数,本次采购的内容为“横州市教育城域网是租用1家运营商网络线路将当地行政区域****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的局域网连接起来的专用网络,由城域网链路、网络中心和校园网三部分构成,并统一互联网出口”。采购内容包含369条点对点专线、2条互联网专线。
互联网专线及点对点专线(基础电信业务)属于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根据《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以及《****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基础电信业务与网络接入服务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里边的编码****,两****政府采购品目。根据《****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属于集中采购目录的产品,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并非集中采购机构,根据规定其不符合代理集中采购产品的资格。......
****公司质疑事项2的答复:本次采购教育城域网服务是一个综合性整体服务项目,包括城域网链路服务、网络汇聚服务、互联网出口带宽服务、**教育骨干网出口带宽服务、校园网升级服务、网络安全及其他服务,不是简单的重复性的年度链路租赁项目。结合本项目的背景和特点,经财政部门审批,批复采购目录为“C****0000 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非贵公司所说集中采购目录的产品,且质疑函所说的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故质疑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1、质疑事项2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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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1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