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发布时间:2025-02-25 12:00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清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519标)[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众合轨道****公司 | 通过 | |
| 2 | **国际****公司 | 通过 | |
| 3 | ****公司 | 不通过 | ****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1.2投标人业绩要求(1)项目时间的认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条评标程序第3.1.1款,否决其投标否决其投标。 |
| 4 | **京投亿****公司 | 通过 | |
| 5 | ******公司 | 通过 | |
| 6 | **中软****公司 | 通过 | |
| 7 | ******公司 | 通过 | |
| 8 | (主)******公司,(成)佳控智能交通****公司 | 通过 |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张工、吴工
联系电话:0769-****7120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9--****3133
联系地址:**市东**莞龙大道下桥路段79号
附件(2)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已盖章.PDF下载预览
清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519标)-资审报告公示版.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