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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我局拟核发宁古高速洋中互通至虎贝镇公路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依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现对该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前征求公众意见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宁古高速洋中互通至虎贝镇公路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选址位置:起点位于洋中镇**石老路附近,终点位于虎贝镇旧厝村村头冷水宫三岔口;
拟核发用地面积:该项目拟用地面积约29.2414公顷(292414平方米);
拟核发用地性质:公路用地;
拟建设规模:宁古高速洋中互通至虎贝镇公路工程规划选址起点位于洋中镇**寺老路附近,终点位于虎贝镇旧厝村村头冷水宫三岔口。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为60km/h,双向两车道。
本次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或看法,公众意见将作为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重要依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依法定程序予以核准办理。
******局办公地点:坪塔路2号
邮编:352100
网址:http://www.****.cn/
联系电话:0593-****165
附图:宁古高速洋中互通至虎贝镇公路工程红线图
******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