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国资委2025年(2024年****公司负责人业绩考核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本次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采购范围: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1.2服务质量:合格;
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下**至约定内容全部结束);
1.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及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和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三、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2025年 02月24日
磋商地点:****办公室(**市西**建业**智慧港22楼)。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邓锋、李亚隆、贾会娜
四、成交人信息:
成交人:****(特殊普通合伙)
最终报价:256000.00元
服务质量:合格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下**至约定内容全部结束)
地址:**市西**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
五、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漯财购【2018】16号文及豫招协【2023】002号文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按项目预算金额收取。由成交人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六、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知道或应知道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名 称:****
地 址:**市**区嵩山路527号
联 系 人:苗先生
联系方式:0395-****00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西**建业**智慧港22楼
联 系 人:袁女士
电 话 :139****3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