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上林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安保服务(项目编号NNZC2025-G3-250004-GSZX)质疑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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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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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供应商信息

质疑供应商:****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鹏程

授权代表:陆启兵

单位地址:**省**市**区狮山镇白沙桥大岗12号

电话:181****1099

邮编:528225

二、质疑项目信息

质疑项目名称:****小学、幼儿园安保服务

质疑项目编号:****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质疑事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 □中标公告

三、质疑事项及答复内容:

质疑供应商于2025年2月17日递****小学、幼儿园安保服务[****]的质疑函,我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收悉,针对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事项,经与采购人共同核查,并经采购人确认,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部门颁发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省、自治区、******部门将相应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的,按规定执行)及具备《保安培训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已经取消,不可作为资格条件。

事实依据:

2022年5月1日起国务院文件条款规定取消《保安培训许可证》,已经取消的证书已经失去了法律效力,不可以作为资格条件,属于设立门槛,违反了《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公平竞争、公正原则。与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相背离。

质疑事项1答复:已对该条款作出修改,具体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

四、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采购代理机构:****

2025年2月25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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