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八所港高排港区一期工程)-防波堤工程EPC总承包变更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委托****代理招标的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八所港高排港区一期工程)-防波堤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编号:****)于2025年02月20日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s://zw.****.cn/ggzy/》、《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公司https://www.****.com/》等媒介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做出如下修改说明:
1.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类似项目,2016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评分业绩时间限制),现更正为: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评分业绩时间限制)。标书代写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6****运输厅交通工程建设清廉项目告知,(1)本项目实行清廉项目告知制。根据《****运输厅交通工程建设清廉项目告知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告知对象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投标人接受法律责任告知的过程和结果应按要求录音录像保存。录音录像内容为:签收者手持告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正面正对镜头,同时口述“本人已签收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书,已经知晓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后果”。投标人签收的告知书电子扫描文件(PDF格式,分辨率600dpi以上)、签收过程的录音录像文件(MP4格式,限50M)经招标人初审合格后,投标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提供给评审专家复核,招标归档后交招标人。注:联合体投标的,告知对象为所有联合体成员,现更正为:(1)本项目实行清廉项目告知制。根据《****运输厅交通工程建设清廉项目告知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告知对象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投标人接受法律责任告知的过程和结果应按要求录音录像保存。录音录像内容为:签收者手持告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正面正对镜头,同时口述“本人已签收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书,已经知晓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后果”。投标人签收的告知书电子扫描文件(PDF格式,分辨率600dpi以上)、签收过程的录音录像文件(MP4格式,限50M)拷贝到投标文件电子版中并于开标当日经招标人初审合格后,投标人作为投标投标文件提供给评审专家复核,招标归档后交招标人。注:联合体投标的,告知对象为所有联合体成员。标书代写
3、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增加附件六:资金监管协议。(中标人须与发包人、监管银行签订三方资金监管协议,并设立专项监管账户,监管银行负责审核经发包人审查的支付凭证,确保专款专用。具体资金监管协议由发包人拟定)。
本次变更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辑,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不变。标书代写
招 标 人: ****
地 址: **市******酒店6楼
联系人: 郭工
电 话: 0898-****9633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省**市**区海垦街道金垦路一街一巷 58 号**生态小区 A2栋二十号 2003 室
联系人: 赖工
电 话: 0898-****1235
2025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