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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园区社发局,****卫生健康委:
按照《**市二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审标准(试行)》相关工作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2024****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工作。经机构自评、专家现场评审、评审专家组会议审议、社会公示等环节,现将合格名单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3家:
****卫生院
****卫生院
****卫生院
二、****医疗机构21家
(一)涪**
****卫生院****卫生院
(二)**区
****卫生院****卫生院
(三)**区
****卫生院****卫生院
****卫生院****卫生院
(四)**市
****卫生院****卫生院
****卫生院
(五)**县
****卫生院****卫生院
****卫生院****卫生院
****卫生院
(六)**县
****卫生院****卫生院
(七)**县
北川****中心卫生院
(八)**县
****中心卫****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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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