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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文件要求,以下单位符合设立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5日至3月4日,共5个工作日(不包含发出公示当日),公示期内如有疑义,请向********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78-****329,监督电话:0878-****730。
附件:2025年**市第四批拟设立城镇公益性岗位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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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