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协议项目名称:2023****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封闭式
框架协议项目编号:****
采购包名称: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省**市**区**中路29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180****1919
二、成交供应商| **** | **市**区深南大道10128号**软件园西塔楼606 | ****005.28 |
服务需求:
(1) 服务名称: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数量: 1 报价折扣率(%): 56.92 折扣价(元): ****005.28
服务内容: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服务标准: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条款: 框架协议期限:本次框架协议期从2023年9月20日起至2025年9月19日止。 3.3 技术要求 1.分包名称: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2)服务要求: 1 服务内容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序号 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资质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1 要求按项目需要派出相应数量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工程师。 至少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资质 1 批 3.4 商务要求: 1.分包名称: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1) 量价关系折扣: 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否 2) 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3) 支付时间和条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如果供应商是中小企业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完成资金支付)。采购人和供应商在第二阶段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4) 考核(验收)标准方法: 监理服务验收与所监理的工程项目验收同时进行。验收按照**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的验收规定执行。 5) 违约责任: (一)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且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合同金额。 (二)供应商如果不能按进度计划规定的节点完成阶段任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价5‰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合同金额。由此造成的采购人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三)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由采购人向供应商偿付合同总价的10%违约金。 (四)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 6) 解决争议的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人民法院起诉。 (四)项目各阶段监理服务工作要点 1.启动阶段服务要求 1.1编制项目监理规划 监理服务方收到项目前期资料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项目监理规划。项目监理规划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明确监理服务方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 1.2实施项目采购需求审核 在实施项目采购前,监理服务方应根据服务使用方要求组织审核实施项目采购需求。监理服务方以政策法规和项目前期资料为依据,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实施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形式审核和内容审核,提出监理审核意见。 1.3实施项目合同审核 通过实施项目采购程序确定项目实施方后,监理服务方应组织审核实施项目合同。监理服务方以相关法律法规、项目采购文件为依据,依据项目前期资料,由监理服务方组织审核实施项目合同的形式和内容,提出监理审核意见。实施项目合同应明确要求项目实施方接受监理服务方的监督管理。 1.4项目实施计划方案审核 在实施项目正式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审核项目实施方提交的项目实施计划方案。监理服务方以实施项目合同为依据,审核项目实施计划方案的形式和内容,提出监理审核意见。 1.5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服务方收到项目实施计划方案后,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监理规划、项目特点及相关的标准,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结合监理项目的专业技术特点进行编制,具有可操作性。根据项目实施的关键重点环节体现监理流程与工作方法,对监理规划和项目建设方案中重点及难点制定实操细则。 2.实施阶段服务 2.1基础设施类项目 2.1.1.深化设计方案审核 项目实施方完成基础设施服务项目现场勘查、需求调研和系统设计后,监理服务方应组织审核深化设计方案。监理服务方应依据法规标准、实施项目合同、项目实施计划方案等文件,对深化设计方案进行形式审核和内容审核,提出监理审核意见。 2.1.2.设施进场验收 基础设施服务项目的设施进场时,监理服务方应审核项目实施方提交的到货验收申请,并组织服务使用方和项目实施方开展到货验收工作。验证到货设施的相关规格参数和知识产权,确保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实施项目合同要求,并联合服务使用方、项目实施方签署到货验收报告。 2.1.3.试运行计划方案审核 在基础设施服务和软件开发服务项目进入试运行前,监理服务方应组织审核试运行计划方案。监理服务方依据法规标准、实施项目合同、需求规格说明书或深化设计方案等文件,对试运行计划方案进行形式审核和内容审核,提出监理审核意见。 2.1.4.试运行报告审核 基础设施服务和软件开发服务项目试运行期满且用户确认试运行结束,监理服务方应组织审核试运行报告。监理服务方依据法规标准、实施项目合同、需求规格说明书、深化设计方案、试运行计划方案,对试运行报告进行形式审核和内容审核,提出监理审核意见。 2.2软件开发类项目 2.2.1.需求规格说明书审核 项目实施方完成软件开发服务项目需求调研分析并形成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后,监理服务方应组织审核需求规格说明书。监理服务方依据法律法规、实施项目合同、需求调研报告及相关会议纪要,对需求规格说明书进行形式审核和内容审核,提出监理审核意见。 2.2.2.概要设计说明书审核 在软件开发服务项目完成系统概要设计后,监理服务方应组织审核概要设计说明书。监理服务方依据法律法规、实施项目合同、需求规格说明书及相关会议纪要,对概要设计说明书进行形式审核和内容审核,提出监理审核意见。 2.2.3.详细设计说明书审核 在软件开发服务项目系统设计阶段形成系统详细设计后,监理服务方应组织审核详细设计说明书。监理服务方依据法规标准、实施项目合同、需求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及相关会议纪要, 对详细设计说明书进行形式审核和内容审核,提出监理审核意见。 2.2.4.数据库设计说明书审核 在软件开发服务项目的系统数据库设计后,监理服务方应组织审核数据库设计说明书。监理服务方依据法规标准、实施项目合同、需求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及相关会议纪要,对数据库设计说明书进行形式审核和内容审核,提出监理审核意见。 2.2.5.系统测试报告审核 在软件开发服务项目完成系统开发测试并出具系统测试报告后,监理服务方应组织审核系统测试报告。监理服务方依据相关法规标准、实施项目合同、需求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对系统测试报告进行形式审核和内容审核,提出监理审核意见。 2.2.6.试运行计划方案、报告审核 基础设施服务和软件开发服务项目试运行期满且用户确认试运行结束,监理服务方应组织审核试运行报告。监理服务方依据法规标准、实施项目合同、需求规格说明书、深化设计方案、试运行计划方案,对试运行报告进行形式审核和内容审核,提出监理审核意见。 2.3运行维护和系统业务运营类项目 2.3.1.运维或运营服务监督 在运维或运营服务项目开展监理服务时,监理服务方应监督系统运维或运营活动,及时汇报执行情况。监理服务方应督促项目实施方按实施项目合同要求开展运维或运营服务,确认阶段服务成果,定期提交服务执行报告。监理服务方负责按实施计划核对项目实施方实际执行情况,并向服务使用方汇报服务指标完成情况。 2.3.2.服务汇报材料审核 在运维或运营服务项目的服务周期内,监理服务方应审核运维/运营周报、月报、日常巡检报告、中期服务报告和服务总结报告等阶段性服务成果。监理服务方以相关法规标准、实施项目合同为依据,审核运行维护服务或系统业务运营服务项目阶段性服务成果的形式和内容,提出监理审核意见。 3.验收阶段服务 3.1交付验收文档审核 在基础设施服务和软件开发服务项目试运行期满后且达到验收条件后,监理服务方应组织审核项目交付验收文档。监理服务方依据法规标准、实施项目合同、需求规格说明书等文件,对项目验收文档进行形式审核和内容审核,提出监理审核意见。 3.2实施项目总结报告审核 在基础设施服务、软件开发服务、运维或运营服务项目满足验收条件后,监理服务方应组织审核实施项目总结报告。监理服务方依据相关法规标准、实施项目合同等文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实施项目总结报告进行形式审核和内容审核,提出监理审核意见。 3.3编制监理总结报告 监理服务方收到基础设施服务、软件开发服务、运维或运营服务项目验收文档和实施项目总结报告后,应组织编制监理总结报告。监理总结报告应客观、真实地反映项目监理服务的全过程,对监理工作成效进行综合描述和正确评价,反映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变更控制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评价实施项目合同的履行结果。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主持编写监理总结报告。 3.4组织交付验收 基础设施服务和软件开发服务项目试运行期满后,系统具备完整良好的服务能力,监理服务方辅助服务使用方组织项目交付验收活动。交付验收前监理服务方应组织以下准备工作: a) 服务确认:实施项目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全部完成;试运行期满,系统运行稳定,具备提供完整良好的服务能力;项目实施方编制的项目验收文档完整且符合要求;系统通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或出具的承诺(说明)函;试运行期间发现的问题和备忘录内容得到解决; b)申请审核:审核交付验收申请和交付验收方案,确认验收范围、验收标准、验收方式和验收成果等符合实施项目合同要求; c)监理文档准备:编写监理总结报告;监理过程文档按要求装订成册; d)验收意见收集:收集系统用户使用意见及服务使用方项目验收意见; e)验收会议确认:确定验收专家名单、会议时间和参会人员。 3.5组织合同验收 项目服务期满并达到实施项目合同约定要求,收到项目实施方提出的合同验收申请后,监理服务方辅助服务使用方组织项目合同验收活动。监理服务方按照实施项目合同的约定,审核合同验收申请,确认项目满足合同验收的相关条件要求,报服务使用方同意后,协助组织合同验收。准备工作如下: a)服务确认:项目服务期符合实施项目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和成果已达到实施项目合同约定要求;服务运行期间发现的问题得到解决; b)申请审核:审核合同验收申请和合同验收方案,确认项目合同验收符合实施项目合同要求; c)监理文档准备:编写服务运行监理报告; d)验收会议确认:确定验收方式和验收时间。 (九)监理服务人员要求 1.监理组织架构 监理服务方针对具体服务项目应建立项目监理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对项目重大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并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2.监理人员投入及配置 序号 项目投资额(万元) 人员投入建议 人员资质最低配置建议 1 300(不含)以下 原则上不少于1人 1名总监理工程师兼普通监理工程师 2 300-800(不含) 原则上不少于2人 1名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兼普通监理工程师 3 800-1500(不含) 原则上不少于3人 1名总监理工程师+1名普通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 4 1500-2500(不含) 原则上不少于4人 1名总监理工程师+1名普通监理工程师+2名专业监理工程师 5 2500-3500(不含) 原则上不少于5人 1名总监理工程师+1名普通监理工程师+3名专业监理工程师 6 3500及以上 原则上不少于6人 1名总监理工程师+1名普通监理工程师+4名专业监理工程师 以上人员投入及配置建议为基本要求,具体以服务使用方实际需求为准。 3.监理人员资质要求 3.1.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5年以上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经验,且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3.2.普通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1年或以上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经验,且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3.3.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3年或以上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经验,且同时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及以下证书之一: 序号 资质证书列表 1 网络工程师 2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3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4 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 5 信息安全工程师 6 计算机硬件工程师 7 信息技术支持工程师 8 软件评测师 9 软件设计师 10 软件过程能力评估师 11 网络规划设计师 12 系统规划与管理师 13 系统架构设计师 14 信息系统项目管
服务人员组成:
| 1 | 要求按项目需要派出相应数量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工程师。 | 至少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资质 | 1 | 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