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秀山县金码头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审【2024】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工程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秀山县中和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金码头小区一期、金码头小区二期、丹风小区、迎凤路 156****粮食局宿舍),共4个片区。建设内容及规模:涉及改造总面积约11.58万m2。其中:金码头小区一期面积约1.39万m2、金码头小区二期面积约3.89万m2、**小区面积约4.55万m2、迎风路156****粮食局宿舍)面积约1.75万m2。该项目为各楼栋本体形象改造,主要包括拆除工程和改造工程。其中拆除工程为拆除外墙瓷砖饰面、拆除外墙涂料饰面拆除围墙、花坛、可燃雨棚、装饰铝板等。改造工程为外墙绿色环保涂料(真石漆)、内墙绿色环保涂料、屋顶改色、电箱线缆整治、空调机位、空调移机、栏杆扶手更换(含刷环保漆)、增设无障碍通道、供水管网改造、更换雨棚、更换或新增照明灯具、楼层指示牌、冷凝水管、更换PVC落水管、铝板装饰柱、增设灭火器、防盗网改造、新增智能化设施等。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864.76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及补遗资料为准。
2.5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3.1 ****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40%以上。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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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地址: | ||
| 联系人: |
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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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圣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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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3288 | 联系电话: | 173****9217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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