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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委托********幼儿园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地块概况
(1)地块名称:****幼儿园地块
(2)用地面积:1841m2
(3)建设单位:****
(4)地块四至:****小学,南至竹林地,西至茶山,北侧及东北侧至竹林地
(5)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幼儿园,且已绿化
(6)地块土地利用历史:山地(竹林、茶山)
(7)地块规划用途: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04教育用地)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结论
****幼儿园地块内部及周边污染识别情况可得调查结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确定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地块环境处于可接受水平,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1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污染状况调查。
三、业主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通讯地址:**县坑仔口镇玉西村
联系电话: 139****5187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区**街道三盛中央公园A地块13号楼1406
联系电话:135****2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