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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委员会委托****对**市罗东镇罗溪村住宅小区(二期工程)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地块概况
**市罗东镇罗溪村住宅小区(二期工程)地块位于**省**市**市罗东镇罗溪村。根据《**市罗东镇罗溪村住宅小区(二期工程)用地勘测定界图》可了解到调查地块总用地面积6069m2。地块原有类别:乔木林地、农村道路。地块规划用途:****基地。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结论
根据**市罗东镇罗溪村住宅小区(二期工程)地块内部及周边污染识别情况可得调查结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确定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地块环境处于可接受水平,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1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污染状况调查。
三、业主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通讯地址:**市罗东镇罗溪村
联系电话:139 5994 2567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市****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区**街道三盛中央公园A地块13号楼1406
联系电话:135****2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