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资交拍告(2025)P003号
****政府批准,受****委托,****依法对**县HYP(2024)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组织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面积 (亩)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规划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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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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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YP(2024) 10号 |
洪川镇共桐村 |
3078平方米(约4.6亩) |
0901商业用地 |
40年 |
280 |
140 |
≤1.5 |
≤50% |
≥20% |
建筑地上总高度≤18米;地下深度≤5米 |
(1)本规划设计条件未涉及的内容按最新《**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2)地块应严格按照《**县洪川镇共桐村 GTC-01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论证报告》的控制要求编制规划设计方案;(3)本地块应按照人民防空相关法规、规范同步落实人民防空要求,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同步审批及管理,具体建设事项须与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衔接落实。 |
其它开发建设要求按照洪规设〔2024〕第(18)号文件执行。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和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非法倒卖土地、欠缴土地出让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竞买人及控股股东,在其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经举报并查实竞得人有上述行为的,成交结果无效)。
(三)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和缴纳保证金
凡有意竞买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25年3月18日16时 00分)前登录**县公共**交易网获取拍卖文件,并按要求登陆标书代写**市公共**交易网(https://www.****.cn/front/dlzc/027001/login.html)报名和交纳竞买保证金。
五、拍卖会时间和地点
2025年3月19日10时00分,****第二开标室(地址:**县瓦屋山大道北段128****中心6楼)。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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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女士:028-****7676
****
刘先生:028-****9782
详情见:
**县公共**交易网:www.****.cn/FrontHongYa/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com/
**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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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