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综执普罚决字〔2025〕第 80 号--赵蓓蓓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综执普罚决字〔2025〕第 80 号--赵蓓蓓
采购与招标网 网络通讯计算机 ** 2025-02-2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编号: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人: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招标代理:
****
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执普罚决字〔2025〕第80号
被处罚人:赵蓓蓓,女,民族,1985年10月14日出生,住**省**市**县蔡家坡镇宝中线赵家村一组098号,身份证号:****231985******61,联系电话:136******55。
本机关于2024年11月12日立案调查,发现你(单位)在****村委会沧海一、二村建设铁架棚 1 处、铁架棚下有集装箱房5间、地表已硬化水泥地,共占地面积为 270.36 ㎡,非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违反《**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2018 修正)第十五条和《**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2018 修正)第二十条的规定。2024年11月11日本单位对你赵蓓蓓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一案立案调查,2024 年11月18日对你调查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经测量该宗地界址拐点国家 2000 坐标系为 1、X****746.675,Y480212.393;2、X****746.456,Y480225.584;3、X****720.994,Y480217.780;4、X****723.****.173;5、X****740.200,Y480213.279;6、X****740.990,Y480210.540。经套图比对《**市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2018 年版》269.6 ㎡为四级保护林地,0.761 ㎡为园地。《**市土地利用现状图(2022 年版)》270.36㎡为乔木林地。经套图比对《**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局部图 0.027036 公顷(270.36 ㎡)为四级保护林地。
****林业局《关于移交占用林地线索的函》文林函〔2024〕733 号、《关****村委会沧海一、二村占用林地情况的复函》、《询问笔录》、《**市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2018年版》、《**市土地利用现状图(2022 年版)》、《**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 年)局部图》、和现场取证照片 等证据为凭。本机关于2025年1月17日以《**综执罚告字》〔2025〕第1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你(单位)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申请听证权。你(单位)于法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申请听证权,视为放弃此权利。根据《**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2018 年版)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以及参照结合《**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 年版)》(森林(林木)采伐、古树名木、林地管理违法行为)序号 8 的规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或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面积 1亩以下的,属于一般违法,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按照非法改变用途林地面积,对个人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罚款 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 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限期3日内自行拆除非法占用270.36㎡林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和设施,恢复原状。
2. 对非法改变270.36㎡林地用途处每平方米十元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2703.6元。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将罚款缴纳至持本决定书到****(**省**市文城镇文清大道127 号)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 日内向 ****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 **市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你(****机关(地址: **省**市文城镇文清
大道 127 号 )转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及证据,本机关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及证据后,认为需要维持行政处罚决定的,将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转送至 **市 人民政府;也]可以直接向行政复议承办机构 **市 司法局(地址: ****政府办公楼东5楼)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及证据,亦可以通过互联网渠道(司法部行政复议服务平台https://xzfy.****.cn/znzx/或微信小程序“掌上复议”)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及证据。


****
(印章)
2025年2月23日

备注:该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抄送案件移交部门或者投诉举报人,一份存卷备查。
点击
****
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执普罚决字〔2025〕第80号
被处罚人:赵蓓蓓,女,民族,1985年10月14日出生,住**省**市**县蔡家坡镇宝中线赵家村一组098号,身份证号:****231985******61,联系电话:136******55。
本机关于2024年11月12日立案调查,发现你(单位)在****村委会沧海一、二村建设铁架棚 1 处、铁架棚下有集装箱房5间、地表已硬化水泥地,共占地面积为 270.36 ㎡,非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违反《**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2018 修正)第十五条和《**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2018 修正)第二十条的规定。2024年11月11日本单位对你赵蓓蓓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一案立案调查,2024 年11月18日对你调查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经测量该宗地界址拐点国家 2000 坐标系为 1、X****746.675,Y480212.393;2、X****746.456,Y480225.584;3、X****720.994,Y480217.780;4、X****723.****.173;5、X****740.200,Y480213.279;6、X****740.990,Y480210.540。经套图比对《**市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2018 年版》269.6 ㎡为四级保护林地,0.761 ㎡为园地。《**市土地利用现状图(2022 年版)》270.36㎡为乔木林地。经套图比对《**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局部图 0.027036 公顷(270.36 ㎡)为四级保护林地。
****林业局《关于移交占用林地线索的函》文林函〔2024〕733 号、《关****村委会沧海一、二村占用林地情况的复函》、《询问笔录》、《**市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2018年版》、《**市土地利用现状图(2022 年版)》、《**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 年)局部图》、和现场取证照片 等证据为凭。本机关于2025年1月17日以《**综执罚告字》〔2025〕第1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你(单位)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申请听证权。你(单位)于法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申请听证权,视为放弃此权利。根据《**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2018 年版)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以及参照结合《**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 年版)》(森林(林木)采伐、古树名木、林地管理违法行为)序号 8 的规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或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面积 1亩以下的,属于一般违法,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按照非法改变用途林地面积,对个人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罚款 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 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限期3日内自行拆除非法占用270.36㎡林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和设施,恢复原状。
2. 对非法改变270.36㎡林地用途处每平方米十元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2703.6元。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将罚款缴纳至持本决定书到****(**省**市文城镇文清大道127 号)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 日内向 ****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 **市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你(****机关(地址: **省**市文城镇文清
大道 127 号 )转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及证据,本机关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及证据后,认为需要维持行政处罚决定的,将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转送至 **市 人民政府;也]可以直接向行政复议承办机构 **市 司法局(地址: ****政府办公楼东5楼)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及证据,亦可以通过互联网渠道(司法部行政复议服务平台https://xzfy.****.cn/znzx/或微信小程序“掌上复议”)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及证据。


****
(印章)
2025年2月23日

备注:该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抄送案件移交部门或者投诉举报人,一份存卷备查。
点击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2-25
招标公告
文昌综执普罚决字〔2025〕第 80 号--赵蓓蓓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