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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绿色建筑产业园公园绿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梅城投〔2024〕104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绿色建筑产业园公园绿化工程(项目编码:****)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产业园环境,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
三、建设地点:**县**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8543平方米,建筑面积2113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管理用房、健身器材、景观绿化、园路、硬质铺装、景观亭、景观小品等附属配套工程。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334.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99.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2.29万元,预备费63.57万元。项目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8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和重要设备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7.85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改革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