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觉县莫洛镇夏普沟防洪堤工程

审批
西藏-昌都-贡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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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15********902595D王立湖
何建**自治区****县
**自治区**县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县莫洛镇夏普沟防洪堤工程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自治区**市**县
经度:98.27459,98.26985 纬度: 30.86547,30.86402****环境局
2023-05-23
昌环审〔2023〕63号
98.66
1.32****
115********902595D**焜振****公司
****0112MA60LYKR3H**焜振****公司
****0112MA60LYKR3H2023-05-24
2023-07-302023-07-31
2024-01-022024-01-29
https://www.****.com/detail.php?itemid=3230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排洪渠350m,**堤防134m排洪渠350m,**堤防134m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1主体工程施工 1.1.1基础土石方开挖 防洪堤基础土石方开挖以单斗挖掘机开挖为主,人工辅助进行,采用1.6m3单斗挖掘机自上而下分层开挖,每层开挖深度不超过40cm,开挖至距离基底标高20cm的距离采用人工进行基坑修整,开挖的土石方临时堆存在堤后,随堤身逐层浇筑完成,堤后土石方逐层回填至堤后及堤前坡脚。 1.1.2混凝土施工 采用0.4m3砼搅拌机拌制,进料采用胶轮车运输,混凝土熟料采用胶轮车水平运输,卷扬机垂直运输入仓。入仓后的混凝土采用平板式或插入式振捣器振捣密实,渠道底部不得出现跑浆、漏浆现象,如果出现,拆模后立即用高强度素混凝土凿毛后补齐,浇筑后48h后拆模进行下一道工序,并采用人工洒水的办法进行早期的混凝土养护。混凝土过程必须严格控制水泥、粗细骨料、外加剂等原材料的质量,并在拌合、运输、浇筑、养护等环节严把质量关。混凝土配合比应通过室内试验成果进行设计确定,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现场混凝土取样试验,以更好地控制混凝土工程的质量。拌合站必须把混凝土配合比例挂牌施工。 混凝土预制构件同样必须严格控制原材料及各道工序的质量,并在其强度达到设计强度标准值的75%以上时才可装运。堆放场地应平整,吊装前应做临时加固措施,以避免构件变形、发生裂缝和损坏。安装完成后的构件只有达到设计强度后才允许承受全部设计荷载,否则应继续养护。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15、《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CB50164-2011、《热轧钢筋》GB1499.2-2018、《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0-2010、《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对砼浇筑进行质量控制。 1)混凝土开始浇筑前8h,对浇筑部位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地基处理、已浇筑混凝土面的清理以及模板、钢筋、止水等设施的埋设和安装等,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 2)混凝土浇筑应保持连续性,浇筑混凝土允许间隙时间应按试验确定,或按SL677—2014表7.3.11规定执行。若超过允许间歇时间,则应按工作缝处理。两相邻块浇筑间歇时间不得小于72h。 3)现场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测,非大体积混凝土抗拉强度的检查以28天龄期的试件按标准成型试件3个,3个试件应取自同一批混凝土。 4)采用0.4m3搅拌机拌制,搅拌机就近集中布置,拖拉机拉运至施工点,人工入仓,捣器振捣密实,原浆提面抹光,人工洒水,自然养护。 1.1.3土石方回填 堤防基础土石方回填采用机械施工为主,人工辅助进行。堤基土石方回填采用88kw推土机推运至基坑,推平压实分层回填,自行式振动碾压实。每层回填厚度不超过20cm,相对密实度不低于0.60。经抽样检测合格后,再加高施工上一层,边角部位用蛙式打夯机辅助,采用人工整坡。雨季施工时,在雨前及时压实作业面。 1.1.4植被恢复 待施工结束后,对项目施工工区等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播撒适宜高海拔地区,高寒环境下生长的草籽,进行植被恢复。1.1主体工程施工 1.1.1基础土石方开挖 防洪堤基础土石方开挖以单斗挖掘机开挖为主,人工辅助进行,采用1.6m3单斗挖掘机自上而下分层开挖,每层开挖深度不超过40cm,开挖至距离基底标高20cm的距离采用人工进行基坑修整,开挖的土石方临时堆存在堤后,随堤身逐层浇筑完成,堤后土石方逐层回填至堤后及堤前坡脚。 1.1.2混凝土施工 采用0.4m3砼搅拌机拌制,进料采用胶轮车运输,混凝土熟料采用胶轮车水平运输,卷扬机垂直运输入仓。入仓后的混凝土采用平板式或插入式振捣器振捣密实,渠道底部不得出现跑浆、漏浆现象,如果出现,拆模后立即用高强度素混凝土凿毛后补齐,浇筑后48h后拆模进行下一道工序,并采用人工洒水的办法进行早期的混凝土养护。混凝土过程必须严格控制水泥、粗细骨料、外加剂等原材料的质量,并在拌合、运输、浇筑、养护等环节严把质量关。混凝土配合比应通过室内试验成果进行设计确定,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现场混凝土取样试验,以更好地控制混凝土工程的质量。拌合站必须把混凝土配合比例挂牌施工。 混凝土预制构件同样必须严格控制原材料及各道工序的质量,并在其强度达到设计强度标准值的75%以上时才可装运。堆放场地应平整,吊装前应做临时加固措施,以避免构件变形、发生裂缝和损坏。安装完成后的构件只有达到设计强度后才允许承受全部设计荷载,否则应继续养护。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15、《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CB50164-2011、《热轧钢筋》GB1499.2-2018、《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0-2010、《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对砼浇筑进行质量控制。 1)混凝土开始浇筑前8h,对浇筑部位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地基处理、已浇筑混凝土面的清理以及模板、钢筋、止水等设施的埋设和安装等,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 2)混凝土浇筑应保持连续性,浇筑混凝土允许间隙时间应按试验确定,或按SL677—2014表7.3.11规定执行。若超过允许间歇时间,则应按工作缝处理。两相邻块浇筑间歇时间不得小于72h。 3)现场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测,非大体积混凝土抗拉强度的检查以28天龄期的试件按标准成型试件3个,3个试件应取自同一批混凝土。 4)采用0.4m3搅拌机拌制,搅拌机就近集中布置,拖拉机拉运至施工点,人工入仓,捣器振捣密实,原浆提面抹光,人工洒水,自然养护。 1.1.3土石方回填 堤防基础土石方回填采用机械施工为主,人工辅助进行。堤基土石方回填采用88kw推土机推运至基坑,推平压实分层回填,自行式振动碾压实。每层回填厚度不超过20cm,相对密实度不低于0.60。经抽样检测合格后,再加高施工上一层,边角部位用蛙式打夯机辅助,采用人工整坡。雨季施工时,在雨前及时压实作业面。 1.1.4植被恢复 待施工结束后,对项目施工工区等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播撒适宜高海拔地区,高寒环境下生长的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控制工程占地,严控施工作业带;不得在施工红线外超挖;施工结束后对项目临时占地进行迹地平整及植被恢复;做好工程区的植被恢复工作和水土保持措施,控制水土流失。 (二)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施工对河道的扰动,控制水体悬浮物含量;施工废水及基坑废水分别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施工人员清洗废水经水桶收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民厕;施工期加强管理,不得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弃置在河道内,不得污染河流水质,影响河道行洪。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区洒水降尘;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和弃土弃渣采用帆布覆盖;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保养,避免汽、柴油的泄露;减速慢行;物料不宜装载过满,车厢需加盖篷布;使用的砂石等建筑原材料集中堆放,采用帆布覆盖,大风天气禁止拌合。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保养。在施工区靠近居民区一侧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的施工围挡,车辆途径乡镇、村庄时减速慢行,并设立“禁止鸣笛”标识牌。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土石方及时回填,临时堆场做好截排水沟、遮盖措施;多余土石方用于护岸回填及道路凹面平整;施工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废钢筋、包装袋等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运往就近村庄收集点处置。1、生态破坏及生态保护对策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对于工程占地、水生生态、陆生生态的影响是暂时的。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施工迹地恢复措施、生态再生及补偿措施。 工程实际建设中堤防及排洪渠工程实际永久占地0.10hm2,为内陆滩涂;工程实际施工场地临时占地0.23hm2,为其他草地和内陆滩涂。项目占用农用地将造成植物生物量和生产力的下降,占用的农用地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和《**自治区实施办法》(2011年修正版)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补偿;临时占地为其他草地和内陆滩涂,在施工结束后进行了场地平整及撒播草籽等生态恢复措施,占地不会造成区域生物量的损失。 植被破坏减缓措施:评价区内未发现自然分布的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工程建设对陆生植被的影响主要是局部破坏它们的一些个体,对物种本身的生存和总体数量规模不形成威胁。此外,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和植被再造,可进一步降低工程建设对评价区陆生植被的影响。 陆生动物影响减缓措施:根据调查、咨询和收集资料可知,工程区域周边由于人类活动频繁,野生动物分布较少,主要以常见的野鼠、兔为主,适应性强,繁殖快,繁殖基数高。施工过程中,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加强了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捕杀场址内及周边出现的各类野生动物及家养牲畜。 水生生物影响减缓措施:本工程防洪堤基础施工时,会导致河流内悬浮物的增加,可能会对河流水质、鱼类产生一定影响。通过避开鱼类产卵期施工及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可将对水生生物影响降到最低。同时施工时严格按照环评及设计提出的各类污染防治措施,保证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均得到有效合理的处置,因此,施工期对周围水生生境未造成明显影响。 水土保持措施:施工过程中对开挖的临时土石方合理堆存,修建排水边沟,减少水土流失的产生,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土方及时进行清理回填,回铺预先剥离的表土,撒播草籽进行生态恢复,减少了水土流失的产生。 2、水污染物产生及处理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来源主要来自施工基坑排水、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1)在项目施工工区低洼处设置1个容积为1.0m3的沉淀池用于处理混凝土拌合设备冲洗废水,废水排入沉淀池处理后,静置澄清后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2)项目堤防施工选择区域内相对枯水期,基坑排水相对较小。在防洪堤终点处设置1个沉淀池处理基坑排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基坑排水通过设置排水明沟、集水坑,配合潜水泵将基坑排水引流汇集至沉淀池,基坑废水经沉淀池静置澄清后,充分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3)施工人员清洗废水用水桶收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 (4)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民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5)施工过程中,为防止强降雨形成的地表径流汇入临时堆土区,造成堆土垮塌,影响主体安全和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对堆存的土石方进行彩条布苫盖,并于四周布设临时排水沟、集水坑措施(设计标准:5年一遇),为防止地表径流汇水携泥带沙进入夏普沟,在临时排水沟末端布设临时沉淀池措施,对地表径流汇水进行消能、沉沙。 (6)合理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施工对河道的扰动,控制水体悬浮物含量。 (7)施工期加强管理,不得将弃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弃置在河道内,不得污染河流水质,影响河道行洪。 3、大气污染物产生情况及对策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道路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尾气。施工产生的扬尘主要集中在基础开挖、回填、场地平整以及材料堆放产生的扬尘,其中以施工产生的扬尘以及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最为显著。为控制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中采取了相应的大气污染影响防范措施: (1)为防止施工工区及临时道路产生扬尘,施工过程中,回用施工废水,对施工工区及临时道路进行洒水降尘;为防止基础开挖、回填过程中的施工扬尘,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 (2)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和弃土弃渣采用帆布覆盖,物料运输过程中,不宜装载过满,运输途中采用篷布苫盖。 (3)选用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使之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避免汽、柴油的泄漏,保证进、排气系统畅通,并使用权用优质燃料,减少废气排放;减速慢行;物料不宜装载过满,车厢需加盖篷布。 (4)施工过程使用的水泥原料存放于施工工区仓库,临时堆放于混凝土拌合区,使用的水泥和砂石等建筑原材料集中堆放,采用帆布覆盖,临用临取,大风天气禁止拌合,同时做好原料临时堆场的封闭覆盖管理措施,避免扬尘。 (5)施工期结束后必须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减少施工迹地裸露。 4、噪声影响及减缓措施 工程施工各阶段使用不同的施工机械,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及本工程用到的施工设备包括挖掘机、推土机、自卸卡车等。施工期噪声源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各类交通运输车辆;二是施工区各类生产机械设备、器具等。交通运输噪声呈带状间歇影响;施工机械噪声较为集中和连续。由于工区分散,周围人口稀少,因此噪声产生的影响有限。噪声影响的主要对象为施工人员本身、施工区周围及运输道路沿线的莫洛镇村民,尤其在运输穿越村庄时对居民的影响较大。 施工期采取的噪声防治具体措施如下: (1)从声源上控制:选用符合环保规定的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须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合理布置施工机械,避免集中安排,增加造成贡献值,对振动大的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并取得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外,严禁在午间13:00~15:00及夜间23:00~8:00期间施工。 (4)采用距离防护措施,施工机械移至距离居民住宅等敏感点较远处。 (5)施工车辆运输经过周边居民区,为防止噪声污染,在道路靠居民区一侧设置不低于2.5m高围挡。 (6)物料运输尽可能安排在白天,途经乡镇、村庄居民区时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设立减速禁鸣标志。 (7)建设与施工单位还须与施工工区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 5、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措施 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渣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主体建筑产生的施工垃圾主要有渣土、钢筋、各种辅助工程的包装箱、包装袋、散落的砂浆和搬运过程中散落的砂石料等。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如下: (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优先回填,不能及时回填利用的在项目区设置临时堆放场,且须做好截排水沟、遮盖措施,施工结束后余方及时用于堤背回填及道路凹面地带平整。 (2)施工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石料、砂、废混凝土块等集中收集,运至施工生产生活区低洼处及施工便道回填;水泥包装袋、钢材、管道建材包装等回收利用。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运往当地村庄垃圾收集点处置。 (4)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和加强执法力度,河道内严禁倾倒弃土弃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严格执行《河道保护条例》,保护河道环境卫生。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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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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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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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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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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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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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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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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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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