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市**-官塘片区生态系统修复及低碳数字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官塘片区生态系统修复及低碳数字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 |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市**-官塘片区生态系统修复及低碳数字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2月2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3月3日 |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 公告信息 | 一、****社区****公司的**市**-官塘片区生态系统修复及低碳数字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经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为镇润行审备〔2023〕5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地点:**市**-官塘片区 2. 项目规模:生态环境治理和产业发展EOD项目、显洋路路面工程及**大道路面工程,**工程造价约160000万元。 3.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38万元,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范围及内容:**市**-官塘片区生态系统修复及低碳数字产业融合发展E0D项目、显洋路路面工程及**大道路面工程的概预算审核和招标文件审核、施工图预算审核、全过程跟踪审计、BIM咨询、结算审核等服务。 5. 服务期要求:工程建设期暂定5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成。 四、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每位投标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 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3)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按要求提交:标书代写 一、选择现金保证形式提交的: 1.投标保证金需从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上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0000 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账号。虚拟子账号需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获取子账号”后随机生成的子账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986。 户 名:****交易中心 开户行:****银行****公司**京润支行 户 名:****交易中心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2.投标保证金提交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基本存款账户的账号不符或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交易中心服务平台企业诚信库中开户许可证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否则不予认可。 3.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人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提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退还时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异议、投诉等特殊情况,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选择年度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 1.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额不低于人民币 80 万元。 2.年度投标保证保险保单中载明的保险期间应当涵盖投标有效期。 3.投标人应将年度投标保证保险保单原件扫描件或电子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函凭证”章节。 4.具体要求参照《关于在我市建筑工程项目投标中推行年度投标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镇建建管〔2023〕34 号)。 三、选择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1.请将相关提交凭证扫描上传至投标标书的“投标保函凭证”章节中,具体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投标保函递交方式的通知》(镇政服〔2022〕42 号)。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人需按最新招标公****银行保函。 四、选择保险、担保等形式提交的: 注:勾选代表允许使用 1.选择采用保险形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请将相关提交凭证扫描上传至投标标书的“投标保函凭证”章节中;具体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投标保函递交方式的通知》(镇政服〔2022〕42 号)。 2.选择采用担保形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请将相关提交凭证扫描上传至投标标书的“投标保函凭证”章节中;具体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投标保函递交方式的通知》(镇政服〔2022〕42 号)。 五、选择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 具体要求参照《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镇政服【2023】45 号)。 注:勾选代表允许使用 2、履约保证金:无 七、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及定标方法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方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标45分,履约能力评价45分,投标报价10分。
评分细则说明: 1.评分计算时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人各项分值相****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分值相同的出现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实施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实施方案得分也相等,****委员会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二)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在规定时间不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署合同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八、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2月26日00:00至2025年3月3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支付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0元(含手续费5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九、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2.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25年2月26 日00:00至2025年3月3日24:00 ;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3.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网上 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市建设****办公室:0511-****2867/****6045)标书代写 5.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3 月 19 日9:30分。标书代写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发布。 十一、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市**区官塘桥路200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丁卯溪云路6号东郡庭16栋108室 联 系 人: 潘工 联系人: 朱工 电 话: 0511-****3217 电话: 0511-****5866 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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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