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供应周期 2025年3月5日-2026年5月30日 交货地点 **省**市**区定阳路与文津街交叉口 结算方式/计量方式 以实结算 付款方式 每月 10 日甲乙双方核对上月供应数量及金额且准确无误,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待建设单位付款后,付至当月结算金额的20%;2025年年底,待建设单位付款后付至总结算挂账金额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待建设单位付款后,付至总结算挂账金额的60%,工程竣工经审计完成,待建设单位付款后,剩余款项一次性无息付清。结算书需双方共同签章,双方的最终结算金额以共同签章的结算单为准,发货单及收货单等不能视为结算单。乙方应在结算单办理完毕之日起 5 日内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到甲方,甲方收到发票视为结算办理完毕,若乙方延期开具或延期送达发票则以乙方发票送**为付款起算日。 验收标准 乙方供应的材料需满足相关国家标准规定。****公司按照实际使用情况约定。送达货物经甲方验收认定不合格的,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在3小时内完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迟延付款甲方无需承担责任。 招标标的物的技术要求 "1.1钢管 1.1.1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 12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中规定的Q235普通钢管,钢管的钢材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0235级钢的规定。 1.1.2脚手架钢管宜采用中48.****.8钢管。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 25kg 1.2扣件 1.2.1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或铸钢制作,其质量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采用其他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 1.2.2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到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1.3可调托撑 1.3.1可调托撑螺杆外径不得小于36m,走私与螺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梯形螺纹 第3部分:基本尺寸》GB/T5796.3的规定 1.3.2 可调托撑的螺杆与支架托板焊接应牢固,焊缝高度不得小于6mm;调托撑螺杆与螺母旋合长度不得少于5扣,螺母厚度不得小于30mm。 1.3.3 可调托撑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 40kN,支托板厚不应小于 5mm。 1.4 盘扣 1.4.1立杆不应低于 GB/T 1591中 Q345 的规定;水平杆和水平斜杆不应低于 GB/T 700 中 Q235 的规定:竖向斜杆不应低于 GB/T 700 中 Q195 的规定。 1.4.2 可调托撑和可调底座的钢板的力学性能不应低于 GB/T 700中 Q235的规定;调节丝杆为空心时的力学性能不应低于 (;B/T 699 中牌号为 20钢的规定;调节丝杆为实心时的力学性能不应低于GB/T 700 中 Q235 钢的规定。 1.4.3 立杆连接盘采用碳案铸钢制造时,其力学件能应符合 GB/T11352中ZG230-450牌号的规定:采用圆钢热锻制造或钢板冲压时,其力学性能不应低于GB/T700中Q235的规定。 1.4.4 插销采用素铸钢制造时,其力学性能不应低于GB/T11352中ZG230-450牌号的规定:采用圆钢热锻制造时,其力学性能不应低于 G;B/T 699 中牌号为45钢的规定;采用钢板冲压时,其力学性能不应低于 GB/T 700 中 Q235 的规定。 1.4.5 连接外套管采用碳素铸钢制造时,其力学性能应符合GB/T11352中ZG230-450牌号的规定;外套管采用挤压工艺在内壁形成台阶式时,其力学性能不应低于 GB/T 700中 Q235 的规定;外套管采用无缝钢管时,其力学性能不成低于 GB/T 1591 中 Q345 的规定;内插管采用无缝钢管或焊管,其力学性能不应低于 GB/T 700 中 Q235 的规定。 1.4.6 扣接头采用碳素铸钢制造,其机械性能应符合 GB/T11352中 ZG230-450 牌号的规定。 1.4.7标准型支架的立杆钢管的外径应为48.3 mm,水平杆和水平斜杆钢管的外径应为48.3 mm,竖向斜杆钢管的外径可为33.7mm、38mm、42.4mm和48.3mm,可调底座和可调托撑丝杆的外径应为38 mm. 1.5 轮扣 1.5.1立杆、水平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3.2.213793、《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中的Q235B或Q345 级普通钢管的要求,其材质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或《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规定。 1.5.2 立杆钢管规格不应小于 φ48.****.8mm,水平杆钢管规格不应小于 φ48.****.8mm。 1.5.3立杆轮扣盘宜采用钢板冲压整体成型,其钢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中O345级钢的要求;轮扣盘也可采用铸钢制造,其机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T11352中ZG270-500的规定。轮扣盘的厚度不得小于10mm,宽度最窄处不得小于10mm。 1.5.4 水平杆端插头应采用铸钢制造,其机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T11352中ZG270-500的规定,材料厚度不得小于 10mm。 1.5.5 水平杆端插头长度不应小于100mm,下伸的长度不应小于40mm,侧面应与立杆钢管外表面形成良好的弧面接触。 1.5.6立杆连接套管规格不应小于 φ57mmx3.2mm,宜采用无缝钢管。采用无缝钢管的套管,其材质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2中20号无缝钢管的规定;采用铸钢的套管,其材料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T11352中G270-500的规定。立杆连接套管长度不应小于160mm,可插入长度不应小于110mm。套管内径与立杆钢管外径间隙应小于 2mm。 1.5.7 可调托撑、可调底座的螺杆外径不应小于 36mm,调节螺母与可调螺杆啮合不得少于5扣,螺母厚度应不小于30mm,可调托撑、可调底座长度不应小于 500mm。3.2.9可调托撑、可调底座采用实心螺杆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IT700中O235B级钢的规定;当采用空心螺杆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结构用无钢管》GB/T8162中20号无缝钢管的规定。 1.5.8 可调托撑、可调底座的钢板宜采用O235B 钢板制作,可调托撑钢板厚度不应小于5mm,可调底座钢板厚度不应小于6mm;可调托撑托板应设置开口挡板,挡板高度不应小于40mm;可调底座钢板的长度和宽度不应小于150mmm; 1.5.9 可调托撑、可调底座钢板应与螺杆环焊,托板下应设置加劲板;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 40kN。3.2.12 搭设剪刀撑、拉结采用的钢管、扣件等构配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I130的规定。" 特殊情况说明 ****公司进行二轮报价谈判;供应商报价过程中如出现恶意低价报价,偏离市场行情,此次报价无效,不作为中标方;经对投标方考察,在以往投标过程中,出现恶意低价报价,拒绝投标方参与此次报名。签订合同后,乙方供货过程中,如检查出所供盘扣横杆、盘扣立杆、钢管的壁厚<2.8mm,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且乙方需对甲方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 | 质量要求 | 数量 | 单位 |
| 1 | DRWL202****75756 | 盘扣横杆 | DN48壁厚≥2.8mm | 无 | 32000.0 | m |
| 2 | DRWL202****75757 | 盘扣立杆 | DN48壁厚≥2.8mm | 无 | 12000.0 | m |
| 3 | DRWL202****75758 | 钢管 | DN48壁厚≥2.8mm | 无 | 20000.0 | m |
| 4 | DRWL202****75759 | 扣件 | / | 无 | 91000.0 | 个 |
| 5 | DRWL202****75760 | 顶丝 | / | 无 | 4000.0 | 个 |
| 6 | DRWL202****75761 | 斜杆 | / | 无 | 10000.0 | 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