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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轨道交通**段交通枢纽配套设施工程(S233****广场至炮浮南路段改建)监理 |
| **轨道交通**段交通枢纽配套设施工程(S233****广场至炮浮南路段改建)监理 |
| **轨道交通**段交通枢纽配套设施工程(S233****广场至炮浮南路段改建)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正常 |
| 2025-02-26 09:10:58 |
| 2025-03-04 09:10:58 |
| 2025-02-26 09:10:58 |
**轨道交通**段交通枢纽配套设施工程(S233****广场至炮浮南路段改建)监理
评标结果公示
**轨道交通**段交通枢纽配套设施工程(S233****广场至炮浮南路段改建)监理(项目编号: ****),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4日),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1 | (牵头人)****,(成员)******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
| 2 | (牵头人)******公司,(成员)**省****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
| 3 | **恒****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
| 4 | (牵头人)**市****公司,(成员)**市****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陈工
联系地址:**市**大道南建设大厦3楼
联系电话:0768-****053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事务中心
联系人:李工
联系地址:**市**区庵埠**北路128号
联系电话:0768-****732
监督部门:****运输局
联系地址:**市**区彩文路
联系电话:0768-****271
招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名称:****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