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裕隆回族乡人民政府西昌市裕隆乡兴华村龙场沟泥石流治理工程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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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市裕隆乡兴华村龙场沟泥石流治理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25日 16:49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25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2月25日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834-****588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先生0834- ****226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吉祥路2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先生0834-****58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裕隆乡兴华村龙场沟泥石流治理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变更事项一:

原采购公告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符合工程管理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应当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2、供应商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 供应商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原件扫描件 。3、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变更为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自然**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和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文地质类或工程地质类或环境地质类或岩土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变更事项二:

原采购公告 :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在签定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不得以任何原因延迟工期

变更为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在签定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不得以任何原因延迟工期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张先生0834- ****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吉祥路28号

联系方式: 王先生0834-****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0834-****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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