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公司等3户债权
所在地:**市、**市
债权总额:人民币2625.27万元
债权情况:
****(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持有的****公司等3户债权进行处置,涉及债权总额合计2625.27万元,其中本金1067.31万元,利息及费用1557.96万元(利息计算至2025年1月5日,下同,之后利息、罚息等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计算。利息计算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计算为准,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债权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序号 |
借款人 |
担保人 |
本金 |
利息及费用 |
债权总额 |
贷款方式 |
| 1 |
****公司 |
****公司、张林亮、刘军、贾学峰、刘秀娥、霍守伟、辛学梅 |
496.91 |
555.1 |
1052.01 |
保证 |
| 2 |
**鑫****公司 |
****公司、任科、韩素素 |
300.00 |
395.14 |
695.14 |
保证+抵押 |
| 3 |
蓬****公司 |
****公司、**市物资****公司、****公司、蓬****公司****公司) |
270.4 |
607.72 |
878.12 |
保证 |
| 合计 |
1067.31 |
1557.96 |
2625.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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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户 ****公司
一、债务情况
截至2025年1月5日,****公司欠付贷款本金496.91万元,利息及费用555.1万元(债权金额以司法确认为准),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由****公司、张林亮、刘军、贾学峰、刘秀娥、霍守伟、辛学梅提供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办事处十里铺村,法人代表张林亮,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电线、电缆、电源线、塑料制品及其辅助材料。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三、保证人情况
(一)****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7日、位于码头镇驻地;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茂国。销售建材;煤炭批发经营;加工销售:煤球、蜂窝煤;备案范围内的货物进出口业务。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二)自然人保证人:1.霍守伟,男,住**市**市。2.张林亮,男,住**市**区。3.辛学梅,女,住**市**市。4.贾学峰,男,住**市**市。5.刘军,女,住**市**区。6.刘秀娥,女,住**市**市。
四、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并申请执行,案号为(2015)邹商初字第1023号,执行案号为(2016)鲁1626执1278号,****人民法院。
第二户 **鑫****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5年1月5日,**鑫****公司欠付贷款300.00万元,利息及费用395.14万元(债权金额以司法确认为准),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债务人名下机器设备抵押,****公司、任科、韩素素提供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鑫****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12日,位于**市韩店镇驻地,注册资本1000万元(任科出资1000万),法定代表人任科。主要加工销售刨花板、胶合板、密度板、细木工板、三合板、家具、厨具、实木门及新型木制品,该企业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经核查,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三、保证人情况
(一)****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位于**市孙镇霍坡,法定代表人宋佳琪,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企业经营范围:销售:机械配件、石灰、钢材、木材、生铁、陶瓷、耐火材料、塑料及橡胶制品(医用制品除外)、五金建材、铁矿粉、低压电器、仪器仪表、电线电缆、废钢铁、铁屑、建材、废塑料(医疗废旧塑料除外)、废橡胶、球团、纺织配件。
(二)自然人保证人:1.任科,男,住**市**市。2.韩素素,女,住**市**市。
四、抵押物情况
**鑫****公司以19套机器设备提供抵押,****管理局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登记号:邹工商抵登字(2013)第0210号。
五、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并申请执行,案号为(2016)鲁1626民初285号,执行案号为(2017)鲁1626执424号,****人民法院。
第三户 蓬****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5年1月5日,借款人蓬****公司尚欠本金****000元及利息****699.41元,债权总额****699.41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公司、**市物资****公司、****公司、蓬****公司****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目前终结执行。
二、债务人情况
蓬****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16日,****工厂东侧,法定代表人孙浩,注册资本51万元。****公司,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煤炭(有效期至2003年12月31日)、煤炭制品、木材、钢材、建材、五金交电、农副产品、海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于2003年7月25日被吊销。
三、保证人情况
1、****公司
****公司成立于1981年6月20日,注册地址**市**路4号,法定代表人崔广林,注册资本132万元。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主管部门**县物资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922824,经营范围蜂窝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于2024年1月8日注销。
2、**市物资****公司
**市物资****公司(2021年3月 19日变更名称为**全顺物资****公司)成立于1998年1月14日,注册地址**省**市**区登州街道海市路路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36XC,法定代表人许明亮。****公司,注册资本260万元,股东许明亮出资216.67万元,持股83.3346%,股东许建树出资43.33万元,持股16.665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报废机动车回收;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销售;再生**加工;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建筑材料销售;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登记状态在营。
3、****公司
****公司成立于1981年6月20日,注册地址****关路688号,注册资本98万元,法定代表人崔广林。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主管部门**市物资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83087P。、汽车。****公司,经营范围批发、零售:一二三类机电产品、钢材、木材、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及国家专控产品)、五金交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于2024年1月8日注销。
4、****公司
****公司成立于1991年6月15日,注册资本219万元,法定代表人赵明远。依照蓬经改字(2000)第15号文于2000年5月16日进行改制,2000年9月25日被注销营业执照。2000年9月15日改制为蓬****公司。
蓬****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15日,注册资本1106万元,注册地址**省****关路18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91343X,法定代表人为赵明远,注册资本106万元,****公司(自然人独资),股东为赵明远,持股100%。经营范围零售:液化石油气、厨房用具、汽车内保、燃气设备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状态在营。
四、诉讼执行情况
****银行**市支行以蓬****公司、****公司、**市物资****公司、****公司、蓬****公司****公司****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分别作出(2001)蓬经初字第177号、(2001)蓬经初字第178号、(2000)蓬经初字第262号、(2000)蓬经初字第263号、(2000)蓬经初字第2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银行申请执行,法院分别作出(2001)蓬执字第193号、(2001)蓬执字第198号、(2004)蓬执字第464号、(2004)蓬执字第465号、(2004)蓬执字第50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执行。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拟处置的债权可以单户处置或与其他债权组包等任意方式处置。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
(一)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及所属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二)与参与不****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含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三)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含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债务人及担保人委托的主体等;
(四)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以及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标的债权;
(五)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
(六)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
(七)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2月 26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意向
****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企业资产情况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 系 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0531-****9757
联系地址:******区经七路168号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0531-****9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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