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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机动车考场租赁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26日 11:08 |
| 预算金额 | ¥32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0-****535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县金兰街道王堂村二组11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0-****53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县金兰街道王堂村二组110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0-****535 | ||
| 附件: | |||
| 附件1 | 单一来源论证.pdf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机动车考场租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机动车考场租赁服务、 1项、 预算金额 3,24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县****中心****公司作为采购单位,**局负责具体实施,****中心已经建成,并符合相关考场要求,****管所近年来考试人员越来越多,而**目前为止只有摩托车考试场地,小型汽车考场一直未能建设投入使用,人民群众对小型汽车考试场地的需求日益剧增。为更好的服务于人民群众,急需****公司投资**小型汽车考场一处。 经过市场走访及社会化摸排,目前**县唯一能符合小型汽车考试场地的只有“****”旗下的祥昇考场。 鉴于上述原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拟对该项目向****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名称: ****
地址: **省**市**县金兰街道滨河路232号
2025年02月26日至2025年03月05日
无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地址: **省**县金兰街道王堂村二组110号
联系电话: 0830-****535
2.财政部门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地址: **县金兰大道600号
联系电话: 0830-****041
****
2025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