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
**工务段2025年第三批桥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工务段2025年第三批桥路工程已由《****公司关于下达2025年财务预算的通知》(兰铁财函〔2025〕39号)(2025年1月24日)及《成本(项目)预算待下达通知单》(财预电〔2025〕1号)(2025年2月11日)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使****集团有限公司成本,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现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工程地点:银西高铁、平汝线、包兰线
(3)工程规模:平汝线、包兰线、银西高铁防洪预抢。
(4)建设工期:见标段划分(涉及营业线施工项目以实际下达天窗时间折算正常工日计算,工期顺延)
(5)标段划分: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第一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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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银西高铁K402+693高陡岸坡溜坍整治(工期30天) |
| 第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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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银西高铁K409+036桥、K411+124桥下防护设施损毁整治(工期20天) |
| 第三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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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银西高铁K410+481桥下防护设施损毁整治(工期20天) |
| 第四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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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银西高铁K412+438桥下防护设施损毁整治(工期20天) |
| 第五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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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银西高铁K413+341桥下防护设施损毁整治(工期15天) |
| 第六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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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银西高铁K395+730-K396+000桥下防护设施整治(工期30天) |
| 第七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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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银西高铁K447+050-K447+150、K458+533排水设施整治(工期20天) |
| 第八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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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平汝线K34+200-K54+650排水不良、K29+100-K77+340风化剥落整治(工期15天) |
| 第九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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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包兰线K507+370桥、K547+133桥河岸冲刷及K629+900-K631+400排水不良整治(工期20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银行资信,近三年内没有虚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
(二)投标人中标后能够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投标人营业范围具有:具有土石方工程,熟悉铁路工作性质以及环境。
****集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停止投标情形。
(五)存在以下行为的投标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1****商行****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18日20:00分至2025年2月23日20:00分,在****@163.com邮箱发送报名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加盖了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报名(邮件标题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电话),并在****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不收取个人账户汇款,缴费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与报名资料一起发邮箱)。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916********3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市铁路支行
银行账号:104****32414
地址:**省**市**区民主东路383号
电话:0931-****228
5.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投标文件标段一至标段九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3月7日9时00分至2025年3月7日9时30分,标段一至标段九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7日9时30分,地点:**市**区**路72****宾馆13楼。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cg.****.cn/)网站发布。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市**区兴州北街228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51-****33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民主东路383号金轮大厦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邢工
电 话:0931-****067
电子邮件:****@163.com
****纪检:0931-****679
8.异议受理方式
8.1****异议受理:
徐工 电话:0931-****760 邮箱:****@163.com
8.2****异议受理须知:
8.2.1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七)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2.2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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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