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2024-101采购2025-2028年度厅机关机动车保险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6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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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101采购2025-2028****机关机动车保险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原因:

评审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中详细评审“商务部分”的评审标准:

原文:

2024年偿付能力充足率 (6.9分)

根据投****公司2024年度偿付能力进行评审: 1.偿付能力≥210%的,得6.9分; 2. 180% ≤偿付能力<210%的,得5.2分; 3. 150% ≤偿付能力<180%的,得3.2分;4. 120% ≤偿付能力<150%的,得1.2分; 5.偿付能力<100%的,得0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保监会****公司公告或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

2024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6.9分)

根据投标人综合偿付能力进行评审: 1.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10%的,得6.9分;2. 180%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10%的,得5.2分;3. 150%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80%的,得3.2分;4. 120%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50%的,得1.2分; 5.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0%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分为6.9分。按得分较高的评审,不重复计分。 【注:①需提供投标人(若投标人以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则为其法人机构)公开发布的2024年度最近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须体现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相关内容)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②本项评审以投标人(若投标人以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则为其法人机构)公开发布的2024年度最近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评审依据。】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部)

地 址:**市**区黄华路97号

联系方式:020-****94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粤垦路628号长讯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020-****4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工

电 话:020-****4718

****

2025年02月26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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