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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权利人******控制中心申请办理位于**市**区洛西镇枫木村七0队原**市麻风病院南院的不动产登记事宜。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地籍调查规程》(GB_T 42547-2023 )以及《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组织了调查与测量,宗地面积20030.64平方米。根据******控制中心出具的《关于******控制中心麻风病院南院的土地来源说明》,******控制中心所占宗地为国有土地,其权属来源清楚、无纠纷。现将该宗地的四至界线(**洛西镇枫木村七0队集体土地;南至洛西镇枫木村七0队集体土地;西至洛西镇东屏村戚家甫、刘家桥屯集体土地;北至洛西镇东屏村戚家甫、刘家桥屯集体土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2025 年02月26日至2025年0 4月 11日。若对公告的地籍调查结果有异议(若对公布的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界址边线等有异议者),请于 2025 年04月11日前,持与公告内容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到****(地址:**市**区高家堡西路1****中心二楼,电话:0778-****562),申请办理复查手续,在公告期内未提出异议的,即认为公告结果有效,以公告结果确定权属界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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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