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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办事处峰林大道延伸段城市道路工程 |
| 项目类型 | 交通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省弘为****公司 |
| 监测单位 | 无 |
| 地理位置 | **省-**-**市 |
| 说 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水土保持及条例》、《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水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规定,我公司于2025年2月组织完成《****中心(二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工作,现将水士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肤系,也可向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26日)。 (一)公式内容 《****办事处峰林大道延伸段城市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详见附件) (二)公示提出意见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期内,查看附件,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人:管鹏跃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81****2699 建设单位邮箱: 建设单位地址:**省**南州**市桔山街道万峰林大道与桔丰东路交汇处(杨柳郡6栋) 水保设施验收单位联系人:娄玲丽 水保设施验收单位联系电话:193****6666 水保设施验收单位邮箱:193****6666@wo.****.cn 水保设施验收单位地址:**省****市桔山街道桔山大道与B6路交叉处(佰路﹒鑫吉园商住小区)1号楼幢1层 |
| 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