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场地基本情况
****中心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县浔中镇乐陶村,调查地块北至山林地;南至陶源路、****中学(**校区);西至陶源东路、****医院待建空地;**山林地。中心坐标为E118.274007, N25.490742;总占地面积23275.21m2。
根据访谈资料及自2014年至今卫星影像,该地块主要作为山林地以及居住用地等用地,调查地块范围内历史上不曾涉及任何工业企业、****养殖场、污水灌溉及固废堆场等。
2020年7月31日,****环境局 ****规划局发布了《****环境局 ****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一)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即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在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该文件,需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土地规划
******局出具《不动产权证》(闽(2022) **县不动产权第****629)号,该地块为社会福利用地;根据《****改革局****福利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的复函》,该地****福利中心划拨用地使用。
3、初步调查(第一阶段)结论
根据现场踏勘、现场快筛、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分析以及验证性监测等结果:确认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源,周边相邻地块主要为农用地、村庄、道路、学校等;周边企业生产不会对调查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综上分析可得,调查地块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第一类用地建设要求,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将意见发至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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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