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县永太柏木村至东北山寨村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2月26日-2025年3月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8-****517、0838-****553 地址:**市松花**路8****中心四楼154****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县永太柏木村至东北山寨村公路**工程 | **省**市**县 | **** | **鑫****公司 | 工程起点位于**县永太镇柏木村(桩号K0+000),接在建S225线;终点位于**县东**山寨村(桩号 K6+338.922),接**县二环**二段。全线长6.339km,均位于**县境内,路基宽21.5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60km/h,双向四车道,设置涵洞49道、通道4处,全线不设桥梁、隧道。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洗车池含油废水、施工场地生产废水、施工期降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全部用于周边耕地施肥,不外排;洗车区设置隔油沉淀池进行收集处理洗车池含油废水,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在砼拌合站、水稳拌合站、加工场分别设置临时排水沟和沉淀池,施工生产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沿弃土场地势低洼处建设挡土墙,弃土场外部汇水处建设截水沟,弃土场内部建设排水沟,收集降雨产生携带泥沙的径流至沉淀池,淋溶水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避开雨季进行土方作业,对于剥离表层土石未及时施工的场地,采用防水土工膜覆盖,避免污染降雨。 2、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建筑材料、弃土石的运输、装卸、堆放过程产生的扬尘;路面施工阶段的沥青混凝土摊铺过程产生的沥青烟;机械运作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废气;砼拌合站和水稳拌合站的拌合废气。主要防治措施包括:①施工场地采用雾炮机+人工洒水抑尘;②道路运输扬尘:车辆进出场冲洗轮胎、禁止超高渣土车上路,车辆上路必须设置篷布进行遮盖;③对施工区域进行围挡,设置文明施工标识标牌,由建设单位监督施工方实施;④弃土场内定期压实+洒水降尘等,减少起尘量;⑤拌合站入库、下料机搅拌系统产生的粉尘均通过高效除尘系统去除,砂石料堆存、装卸及施工运输车辆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通过洒水降尘予以控制;⑥不设置热拌合站,外购商品沥青,摊铺作业产生少量沥青烟,待沥青凝固后,沥青烟随即消失;⑦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及夏季臭氧重污染天气,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垃圾运输等。 3、声环境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加强施工管理、控制车辆行驶速度等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将得到有效控制,施工噪声对环境敏感点影响基本可在接受范围之内。此外,施工期噪声影响是暂时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就随之结束。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垃圾、弃土石、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等。施工垃圾:具有利用价值的进行回收利用或交废品回收单位回收,无法利用的其他弃****公司定期运至当地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进行处置;弃土石:施工弃土设置弃土场1处,路基开挖产生的弃土废石部分用于回填,剩余堆存弃土场。生活垃圾:设立文明施工标识标牌,禁止乱扔垃圾,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人落实,施工营地内设置垃圾桶,通过自行收集后运往项目周边集中垃圾堆放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堆存弃土场。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前划定施工红线,严禁跨越红线施工,减少施工临时地表植被破坏面积; ②设置弃土场,最大限度减少工程路基开挖产生的弃土废石无序堆放造成地表植被破坏; ③剥离表土暂存在临时表土堆场,及时用于本工程景观绿化和边坡防护植草回填; ④弃土场内建设临时沉淀池、截水沟、挡土墙,防止水土流失; ⑤临时表土堆场内建设临时沉淀池、截水沟、挡土墙,防止水土流失; ⑥工程****水库,无桥梁工程,仅跨越小型沟渠,采用涵洞或暗板桥,避开汛期施工; ⑦加强宣传教育,禁止捕捉、猎杀动物; ⑧对道路工程区进行植被恢复,栽种乔木、灌木、撒播植草、挂铁丝网植草护坡;弃土场撒播植草。植被恢复选择当地常见植被类型,如杜鹃、藏锦鸡儿、紫羊茅、高山早熟禾等植被。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 工程沿线不设置服务设施,营运期无生活污水产生,仅路面径流雨水,路面径流雨水直接排入道路边沟,进入城镇雨水管网或周边沟渠。 2.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营运期间道路沿线种草植树,对车辆行驶产生的尾气、扬尘进行净化;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洁维护,减少行车扬尘产生。 3、声环境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道路工程,营运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通过加强道路的养护、设置限速标志、禁止超速行驶、严禁超重上路、于人居密集处设置交通摄像头及交通指示灯加强监管、在山寨石家沟居民处安装通风隔声窗、路口设置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公示牌等措施,将本项目营运期噪声对环影响将至最低。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工程沿线不设置服务设施,营运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过往车辆丢弃垃圾和道路边沟清掏泥沙及污泥。沿路设置垃圾桶,定期对道路路面进行清洁,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道路边沟清掏泥沙及污泥交由环卫部门收运及处理。 三、公众参与意见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对意见。 四、其他部门意见 ****改革局出具了《关于**县永太柏木村至东北山寨村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江发改投资〔2024〕260号),同意核准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