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增教复〔2025〕47 号
叶晓英、谢凯旋:
你们提交的《广****艺术中心有限公司申办材料》收悉。根据《****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试行)的通知》(增教通〔2023〕257号)中有关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的规定,经审核,同意设立广****艺术中心有限公司,办学许可证号为增教民144********2821号,办学地址为**市**区**街**大道475号之四、五、六、七、八、九。广****艺术中心有限公司办学性质为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办学层次为非学历培训,办学形式为业余培训,****小学文化艺术类培训(中国舞)、体育类培训(街舞)。领取办学许可证后,请到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专此批复。
****教育局
2025年2月18日
(联系人:陈林欢,联系电话:020-****6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