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资产情况
1、资产名称:********公司债权资产。
2、所在地:**省**市。
3、资产总额:截至本次处置基准日2025年2月26日,上述债权本金319,627,000.00元,另有重组收益。
4、担保及诉讼情况:
本次拟处置********公司债权资产,该户债权的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未诉讼。抵押物为:1.位于**市**区18套商业物业(合计面积9,454.24平方米);2.位于**市**区汇景北路503个车位(合计面积6,136.07平方米);3.位于**市**区**镇汇侨中路2套商铺(合计面积5,499.81平方米)。保证人为:****公司、****市**侨鑫高****公司。
二、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债务重组、淘宝或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公开竞价、委托拍卖机构公开拍卖、通过****交易所****交易所公开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
三、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
(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或者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3)与参与资产处****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4)债权资产项下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5)债权资产项下的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6)前述(1)至(5)项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7)失信被执行人;
(8)****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9)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不得购买的主体。
竞买人不得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贷款债权。
竞买人支付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应合法、合规,且为竞买人依法可支配的财产。
四、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自2025年2月26日起至2025年3月6日止。
五、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书面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的书面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书面举报。
以上债权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实际应以借款借据或借款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司徒经理
联系电话:020-****5495 邮政编码:510623
通讯地址:**市**区冼村路5****中心49层
****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杜经理
联系电话:020-****0196
****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