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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2-26
| 项目名称 | **零碳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经济开发区堡头大街以南、钜平大街以北、蒋集路以东、彩山大道以西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99921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苏芳荣 |
| 联系人 | 于亚飞 | 联系电话 | 189****7577 |
| 项目投资(万元) | 100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2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11-3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经济开发区堡头大街以南,彩山大道以西,新增用地约150亩,总建设面积约12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标准化厂房9栋及综合研发实验楼1栋、智能仓库2栋及分布式光伏及储能站等配套设施。该项目以高端化、成套化、智能化为主攻方向,围绕高档数控机床、机器人、智能成套装备等重点领域,引驻培育壮大产业链重点企业,高水平建设一批创新平台、公共服务机构,突破智能制造装备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布局集研发-制造-应用-服务于一体的智能制造生态体系。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采取分类收集、**回收措施后通过专业回****回收站。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采取安装隔声罩、消声器措施后通过减振处理排放至厂界外。2.采取吸隔声包扎、隔音装修措施后通过厂房隔声排放至厂界外。3.采取合理布局、减振垫措施后通过厂房隔声排放至厂界外。 | ||
| 承诺:**** 苏芳荣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苏芳荣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