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持有的****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截止2025年2月21日(处置基准日),该户债权总额合计为82,243,895.58****法院认定为准),其中:本金余额39,887,704.76元,利息(含罚息、复利)金额 42,033,890.82元,垫付费用322,300.00元。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
债权基本情况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债权总额 |
本金 |
利息 |
垫付费用 |
企业概况 |
抵/质押情况 |
保证人情况 |
诉讼情况 |
| 1 |
****公司 |
82,243,895.58 |
39,887,704.76 |
42,033,890.82 |
322,300.00 |
****公司成立于2011年06月01日,法定代表人为赵本欧,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6852D,位于**省**市**区刘家营东13幢102号,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经营范围包括:国内贸易、物资供销等,经营状态为存续。 |
1、杨敏名下虹**路169号二层,面积1790.23㎡;2、赵******会议中心天乐时光园1-2期E26幢03号,面积226.34㎡。 |
赵**、杨国祥、杨敏、林晓明、赵本欧、普艳秋 |
已申请强制执行 |
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中国长城****公司对外网站查询(http:/www.****.com)或与中国长城****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处置方式
公开竞价转让。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下列人员不得或机构不得受让该项资产:
(一)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
(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六)****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扰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张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871-****4788、0871-****8551
通讯地址:**市**区人民西路273****广场B2幢25层及26层
联系地址:**省**市**区人民西路273****广场B2幢25层-26层。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0871-****5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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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