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弘仁西侧地块 |
| 出让面积:49532.0平方米(74.298亩) | |
| 建筑面积:49532.0平方米 | |
| 土地用途:工业/ | |
| 出让年限:50年 | |
| 容积率:1≤容积率 | |
| 绿地率:绿地率≤6% | |
| 建筑密度:40%≤建筑密度 | |
| 限高(米):限高≤24 | |
| 所属行政区:**区 | |
| 土地权属单位:**** | |
|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15 | |
| 地块位置:****园区,屯头**侧,中经十路西侧 |
| 报名起始时间:2025年03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
|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6日 11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
| 挂牌起始时间:2025年03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
| 挂牌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8日 15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6日 11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
| 竞买保证金(RMB):1,004.0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竞价方式:无限制 |
| 起始价(RMB):1,004.0万元 |
| 竞价增价幅度(RMB):5.0万元 |
|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否 |
| ****公司:是 |
| 是否有底价:否 |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贾网工挂[2025]2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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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地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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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屯头**侧,中经十路西侧 | 49532.0 | 工业/ | 1≤容积率 | 40%≤建筑密度 | 绿地率≤6% | 50.0 | 1004.0 | 1004.0(万元) | 5.0(万元) |
二、竞买资格:凡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企业、团体和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符合竞买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竞买人及其开办、投资、入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此公告发布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1、取得了出让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项,但没有按约定时间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2、在本区范围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因自身原因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按期开、竣工建设,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3、涉及违反国土**法律、法规规定,尚未处理完结的。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02月26日至2025年03月18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市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5年03月19日至2025年03月26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6日 11时00分00秒。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开发利用科,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
报名时间:2025年03月19日 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03月26日 11时00分00秒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03月19日 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03月26日 11时00分00秒
挂牌时间:2025年03月19日 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03月28日 15时00分00秒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两高一资"类和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工业企业。
(一)网上交易实行报名资格后审制度,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得通知书》,按须知要求将有效报名资料提交出让人进行报名资格等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成交确认书》,确定其为成交人。 ****公司注册地不在本区的,在土地成交后必须****公司进行开发建设,法人不得变更。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其它要求,请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也可于地块挂牌截止前,到****自然**开发利用科获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四)登录**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报名需要办理CA证书,可到**市新****路5号F03窗口办理。电子标服务
特别提醒,因电子认证(CA)系统升级,各设区市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将于2020年9月15日不再支持**CA颁发的数字证书登录及交易,请持有**CA数字证书的用户尽快去相应证书办理点办理新的数字证书(www.****.com/ManagementGuide17.html),以免影响使用。原证书未过期用户携带原证书至国信CA证书办理点可享受免费换发服务。
未使用**CA的用户不受影响。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区府佐路7****中心**A楼
联系电话:0516-****9377
联 系 人:郑先生、付女士
开户单位:根据情形自行选定
开 户 行:根据情形自行选定
账 号:根据情形自行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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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