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霍口乡白廷线湖头至仙洋公路改建工程节地专章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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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26日 17:10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2月26日至2025年03月0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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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 ****(**市**区五四北路283号天骅大厦18层1838单元)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03月11日 10: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市**区五四北路283号天骅大厦18层1838单元) | ||
| 预算金额 | ¥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郑海滔、曾董隆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0122、185****5523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县霍口畲族乡仙洋村仙洋6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万海民、138****072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五四北路283号天骅大厦18层1838单元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郑海滔、曾董隆/0591-****0122、185****5523 | ||
| 附件: | |||
| 附件1 | 1报名登记表.docx | ||
项目概况
**县霍口乡白廷线湖头至仙洋公路改建工程节地专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五四北路283号天骅大厦18层1838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1日 10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霍口乡白廷线湖头至仙洋公路改建工程节地专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
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 1 |
**县霍口乡白廷线湖头至仙洋公路改建工程节地专章项目 |
1(项) |
80000 |
80000 |
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提交成果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并打印报价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②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采购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采购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无法查询报价人信用记录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报价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报价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④查询结果存在报价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详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供应商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其中的某条承诺事项,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注: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三)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②****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四)针对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描述中的“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规定,作如下补充说明:供应商尚未完成2024年度财务审计的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已完成2024年度财务审计的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按本条款规定的内容提供证明材料的,均视为符合该项资格要求。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均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6日 至 2025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五四北路283号天骅大厦18层1838单元)
方式:(1)现场购买:供应商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2)邮件购买:需下载《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填写完整的信息,同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购买标书转账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qq.com,并致电185****5523确认。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1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五四北路283号天骅大厦18层1838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1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五四北路283号天骅大厦18层1838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银行账户信息
| 银行账户 |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公司**华林支行 |
| 银行账号:117********0516686 |
| 特别提示 |
| 购买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1、邮件购买的投标人购****公司账户汇入以上账户,(公对公转,不接受私人账户汇入以上账户),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招标文件费用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招标文件费用”。 |
| 磋商保证金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县霍口畲族乡仙洋村仙洋60号
联系方式:万海民、138****07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五四北路283号天骅大厦18层1838单元
联系方式:郑海滔、曾董隆/0591-****0122、185****55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海滔、曾董隆
电 话: 0591-****0122、185****5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