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三江新区长江工业园冷链物流与绿色仓储配套建设项目等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补遗书(第01号)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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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冷链物流与绿色仓储配套建设项目等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补遗书(第01号)****工业园冷链物流与绿色仓储配套建设项目等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补遗书(第01号)

****工业园冷链物流与绿色仓储配套建设项目等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补遗书(第01号)

各投标人:

现将《****工业园冷链物流与绿色仓储配套建设项目等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补遗通知如下:

一、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第2条业绩要求中的“注”修改内容如下:标书代写

原内容

修改内容

注:(1)上述业绩可为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业绩时间、面积等信息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项目经理为准。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

(2)本招标文件对已完成业绩证明材料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以此处要求为准。

注:上述业绩可为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按第八章第九条(三)项“注”要求提供。项目经理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项目经理为准。

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中的“注”修改内容如下:标书代写

原内容

修改内容

注:(1)业绩证明材料:上述业绩可为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业绩时间、面积等信息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投标人(牵头人)公章或电子签章。

(2)本招标文件对已完成业绩证明材料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以此处要求为准。

注:上述业绩可为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按第八章第九条(三)、(四)项“注”要求提供。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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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5日

(招标)****工业园冷链物流与绿色仓储配套建设项目等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上网定稿2.19.Z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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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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