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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00MAC5QYTX28 | 建设单位法人:刘德震 |
| 张欣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 ******开发区大季家**港西港区内 |
| **港西港区至**裕龙岛原油管道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47-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市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燃气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720-G5720-陆地管道运输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省**市**市,**省**市**市 |
| 经度:121.05859,120.28791 纬度: 37.70497,37.56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7-20 |
| 烟环审〔2020〕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5-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4065 |
| 2373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00MAC5QYTX2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设计院有限公司 |
| ****0000MA3CL36A6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2MA3P2CUA14 | 竣工时间:2024-09-03 |
| 2024-09-06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9-28 |
| 2024-12-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2-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n/zxgg/63242.j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管道设计输量2000万t/a,管径为D711mm×11mm,总长度101km | 实际建设情况:管道设计输量2000万t/a,管径为D711mm×11mm,总长度93km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密闭输送原油 | 实际建设情况:密闭输送原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落实管线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经收集后首****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 等级****处理厂处理。末站废水水质满足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污水处理系统纳管水质要求,依托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本工程末站依托的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污水处理系统和配套管网未投运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3)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妥善收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措施。 (4)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并加强保养维护。 (5)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强化环境管理和土壤、地下水监测。 各站场生产装置区均采取地表硬化处理;输油管道均须进行加强级防腐。建立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定期对场站和管线进行巡查,发现污染隐患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隐患。定期进行土壤、地下水监测,重点监测存在隐患的区域和设施周边。合理布置地下水监测井;建立地下水长期监测机制,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 | 实际建设情况:(1)已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施行管线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2)首站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含油污水经****处理站处理,出水回用于西港区绿化和道路喷洒抑尘,废水不外排,环保措施未弱化或降低。 **末站依托拟建经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依托项目已投运。 (3)**首站、**末站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后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场所均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目前尚未产生。 (4)已落实。对噪声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并在运营过程中加强保养维护,站场厂界昼夜间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要求。 (5)管道全线按要求采用加强防腐防渗措施,焊缝采用100%射线进行探伤检测。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和监测计划,利用周边地下水监控井,加强巡视、检查,一旦发现污染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合理利用周边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长期监测机制,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 |
| ****处理厂已满负荷运转后,******处理站出水回用于西港区绿化和道路喷洒抑尘,废水不外排,环保措施未弱化或降低。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在依法取得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办理完穿越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项目已经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YSXZ No.****000048);《**港西港区至**裕龙岛输油管道工程穿越生态保护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厅已以鲁自然资函〔2023〕415号、鲁自然资函〔2023〕173号)原则同意本工程路****水库省级湿地公园、******国家森林公园。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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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首站化粪池 | ****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化粪池 | 2024年9月23日至27日,每个监测点位每天监测4次,连续采样,监测2天,同时记录水量。监测项目:pH、COD、BOD5、SS、石油类、氨氮共6项。 | |
| 2 | **末站废水排放口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等级 | **末站废水排放口 | 2024年9月23日至27日,每个监测点位每天监测4次,连续采样,监测2天,同时记录水量。监测项目:pH、COD、BOD5、SS、石油类、氨氮共6项。 |
| 1 | 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详解 | 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 | 每个监测点位每天监测4次,2024年9月26日、27日连续监测2天,同时记录风速、风向、气温、气压等气象参数。监测项目:非甲烷总烃。 |
| 1 | 基础减振、室内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基础减振、室内隔声 | 在**首站、**末站四个场界各设一个噪声监测点进行噪声监测,2024年9月23日至26日,每个站场监测2天,昼、夜各监测1次。 |
| 1 | 各站场生产装置区均采取地表硬化处理;输油管道均须进行加强级防腐。建立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定期对场站和管线进行巡查,发现污染隐患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隐患。定期进行土壤、地下水监测,重点监测存在隐患的区域和设施周边。合理布置地下水监测井;建立地下水长期监测机制,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 | 管道全线按要求采用加强防腐防渗措施,焊缝采用100%射线进行探伤检测。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和监测计划,利用周边地下水监控井,加强巡视、检查,一旦发现污染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合理利用周边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长期监测机制,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 |
| 1 |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妥善收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危废暂存场所均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修改单的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进行,避免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场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设置。 | **首站、**末站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后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场所均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目前尚未产生。 |
| 1 | 优化项目施工方案,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施工期污染物治理措施及生态防护措施。 1、强化相关环保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严格落实《**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保护厅关于贯彻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鲁环函[2012]179 号)、《关于印发**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19]112 号)等规定要求。对容易起尘的作业面和土堆适当采取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大风天停止作业(达到四级及以上风速时)等防尘措施,容易起尘的施工道路进行洒水抑尘,降低车辆行驶速度;施工车辆封闭运输,运输路线定期洒水。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场地机械清洗废水主要依托当地的污水处理系统,不得直接排入外环境;清管和试压水排水经沉淀处理后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 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18)表2 标准排入附近灌渠、河流或污水管网,禁止排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及以上水体。 3、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施工布局,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工程产生的多余土方应回用;定向钻废泥浆经固化处理后埋入满足防渗要求的泥浆池并覆土、恢复原有地貌,****填埋场填埋处置;隧道作业时产生隧道弃渣清运至指定地点,严禁随意倾倒;焊接作业中产生废焊条、废防腐材料及废混凝土可综合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5、落实各项生态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施工结束后尽快进行生态恢复;分区进行工程、植物和临时防护等水土流失预防措施;避免雨季进行大开挖作业;施工中若发现文物古迹,需向文物主管部门汇报,并立即停止施工。 站场、阀室永久占地应设置在生态敏感区和生态红线区以外;管线布设应尽量避让生态敏感区和生态红线区,确实无法避让应尽量缩短穿越距离,避免穿越缓冲区和核心区;采取定向钻、隧道等先进工艺穿越,避免大开挖施工方式;在生态敏感区和生态红线区边界设置明显的标志标识,加强施工人员教育;严禁在生态敏感区和红线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施工场地、材料堆场、油库及加油设施、洗车设施;严禁向生态敏感区和红线区排放废水、工业固废;废弃泥浆填埋区、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应远离生态敏感区和红线区进行布设。 | 已落实。施工过程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理,埋地管道开挖工地设置全封闭围挡,对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进行地面硬化并保持整洁,采用雾炮机等洒水降尘;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冲洗干净出场;施工中物料堆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等措施,及时清运垃圾、渣土;严格执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防治道路、施工扬尘。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设施收集处理,不外排。清管试压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抑尘或绿化,未直接进入周边水体和海洋。 工程施工采用低噪音设备和工艺。泵站,管线采用密闭输送工艺。 穿越森林公园段改为定向钻施工,不再设置隧道。落实了生态保护措施,定向钻废泥浆经固化处理后埋入满足防渗要求的泥浆池并覆土、恢复原有地貌。 焊接作业中产生废焊条、废防腐材料及废混凝土由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规范施工行为,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施工结束后进行了生态恢复。 站场、阀室永久占地未设置在生态敏感区和生态红线区以内;未在生态敏感区和生态红线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施工场地、材料堆场、油库及加油设施、洗车设施;施工过程中未向生态敏感区和红线区排放废水、工业固废。 |
|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管道路由选择上应尽量绕避人口集中区以及复杂地质段。对于必须通过的不良工程地质段,根据不良工程地质的类型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全线采用计算机监控和数据采集(SCADA)系统。 站场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及火灾报警系统、吸油毡、围油栏等应急设施,首站依托**港西港区现有事故水池,末站依托拟建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配套岛外油库项目事故水池。建立并完善三级防控体系;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取得预案评估备案证明;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制定应急监测计划,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建立与**港西港区、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配套岛外油库项目的应急联动,建立与首末站所在区域、****政府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 | 已落实。采用先进的检测系统实时监控管道运行参数,定期进行物理检验。建设单位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生态环境局****分局、**分局、**分局进行了备案。 |
| **首站依托**港西港区储运设施、******处理站、******公司,**末****基地岛外油库、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污水处理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首站废水送******处理站,但****处理厂已满负荷运转后,******处理站出水回用于西港区绿化和道路喷洒抑尘,废水不外排。**首站位置发生变化,**港西港区原油码头二期外接管线工程、**港西港区原油库区(300万立)、**港西港区原油码头二期配套罐区工程(102万立)等项目,已建成项目环保手续完备,实现了原油自码头接卸后在西港区内的存储、输送。**末站依托工程不变,均已投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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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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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削堿替代2.502吨/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2017年,龙****公司汽车配件铸造项目通过新上喷淋塔及UV光氧等废气处理设备对制芯等各工序的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处理后年减排VOCs1.15吨,从重调剂VOCs1.136吨/年给**段项目,开发区建成区2017年年底完成16家加油站油气回收三次改造项目,经测算VOCs减排量为253.13吨/年,已调剂给万华尼龙12等19个项目249.479吨/年,剩余3.651吨/年。扣除拟建项目所需的替代削减量后尚有余量2.285吨/年,能够满足拟建项目建设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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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对于施工过程中破坏的植被,制定补偿措施,进行补偿。对于临时占地,竣工后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重建工作。在开挖地表土壤时,执行分层挖开、分层回填的操作规范,尽可能保持农田原有的土壤环境,恢复植被。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尽量缩小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尽快进行生态恢复。开挖土壤分层开挖、封层回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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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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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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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