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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4.379898公顷 | 宗地坐落: | **市银湖湾**新区G01-04-d04-2地块 | ||
| 年限: | 50年 | 土地用途: | 高等教育用地 | 项目名称: | |||
| 成交价: | 8304.45万元 | 受让单位: | **** | ||||
| 备注: | 竞得人必须严格按江自然资(**)设字〔2025〕2号(村镇)文要求执行,其中:容积率:1.0-2.5;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120836-302089平方米(按120835.70平方米计算);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本地块若作为高等院校用途,则相关指标控制需符合《****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建标[2018]32号)的要求。如本地块与西北侧现有项目为同一开发用地权属单位且属于同类建设项目可按项目整体规划布局统筹安排使用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指标。 其他要求:1.地块拟用作建设高等院校项目。2.拟引入的建设项目,须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项目选址及环保要求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为准,未经批准,不得开工建设。3.该宗地未设置除土地所有权以外的其他产权,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施工设备与人员进场的道路、施工所需的供水和供电等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4.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门市****管委会签订《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依法没收竞买保证金。 5.竞得人须举办****学校。6.该宗地建设期间产生的多余砂石土按《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多余砂石土管理的通知》(修订版)(新府办〔2023〕40号)文件精神处理。7.竞得人必须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缴清成交款(以实际到账日为准),并划入出让人指定的账户。 | ||||||
二、公示期:2025年02月26日 至 2025年03月02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局
单位地址:****门市****中心南路17号
邮政编码:529100
联 系 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0750-****020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