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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厅关于做好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对《****中心**详细规划(南大港高新技术工业聚集区)》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5年2月26日-2025年3月26日。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我局。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单位:**** 联系电话:0317-****953 邮寄:**渤****园区管委会。(请注明“详细规划公示”字样,邮编061103) ****中心**详细规划(南大港高新技术工业聚集区)公示稿.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