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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经研究,对《****中心2025年遥测站点改造及备品备件采购磋商文件》(项目编号****)作如下澄清及修改:
一、磋商公告中“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0551-****673”修改为“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0551-****6733”。
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磋商保证金中“磋商保证金”修改为“免收磋商保证金”。
三、针对潜在投标人的提问回复如下:
问题:磋商文件P45页,中小企业申明函格式要求,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磋商文件中并未明确,请明确。
答: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0551-****6733
2025年2月27日